别错过!“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开始受理

政务   2024-11-07 16:04   辽宁  




11月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已开始受理。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有意置换货车的车主,尽早准备好相关手续前来办理。


补贴政策十分优惠。其中,提前报废中型和重型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按报废时间每辆车可获1-4.5万元;提前报废中型和重型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新能源营运货车,可获3.5-14万元补贴。另外,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


目前,交通运输部门已设立了指定补贴办理窗口,有意申报的车主可携带政策中要求的材料到窗口办理。需要提示的是,申请人需要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提前报废手续和办理完新购车辆手续。过期提交或补交材料视为放弃补贴资格。大家要看好时间,切莫错过。

咨询电话

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0412-5893026、5591046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0412-3162997


台安县交通运输局

15042226333、15242838777


岫岩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3478076964


千山区交通运输局:

1388978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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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鞍山云
作者:杨峰
编辑:王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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