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换工作了,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文摘   2024-12-15 21:58   广西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

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工作了

年休假天数怎么算?


职工可享受的

带薪年休假天数

与累计工作时间直接相关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来源 | 南人社

编辑 | 刘永丽

校对 | 姚利 黄琼

审核 | 廖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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