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有各类住宅小区1800多个,其中中心城区有住宅小区1232个,业主约30万户,居民近100万人。住宅小区已经成为基层治理中的重要单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在民生保障、维护稳定等工作中的作用日渐显现。但当前人民群众对优质物业服务的需求与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业委会成立难等现状之间的矛盾日渐尖锐。据统计,中心城区每年接收约7500件物业管理相关信访诉讼,物业管理相关诉讼占法院民事诉讼的三分之一,近三年有13条市人大代表建议聚焦物业管理和立法工作,群众呼声日渐高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需求迫切,我市推动物业管理立法确有必要、适逢其时。
记者了解到,本次立法将注重解决六个方面问题,即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渠道不健全;业主委员会成立及运转困难;小区物业执法依据不足,部门执法不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不高,居民对物业服务企业缺乏信任;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收费问题上矛盾突出;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本次立法借鉴杭州、怀化等地物业管理立法先进经验,拟定了一些实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条款。如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填补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管理空档;明确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体系,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后监管;明确“信息平台建设”制度,以技术手段助力解决业主大会召开难、维修资金使用难、物业服务投诉难的问题;明确政府及建设单位在建设电动车集中存放与充电等公共安全设施方面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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