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有车的人都知道,办理机动车年审、过户等交管业务时,一般都需要提供机动车交强险保单。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竟然会有人任性到不缴纳车船税,甚至还伪造保单。
高安市公安局汪家派出所就查处了一起伪造保单案,6名涉案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在受理一辆机动车过户业务材料审验时,发现车辆过户经手人所提交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船税一栏的字体跟保单整体的字体不符。
通过扫描保单上的二维码发现,其显示的车船税数额跟纸质的保单车船税数额不一致。
工作人员将信息反馈给车辆过户经手人,对方却表示不知情。车管所负责人于是向汪家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警后,汪家派出所迅速锁定嫌疑人为保险业务员付某。付某到案后交代了自己伪造机动车强制保险单的事实。
据付某供述,何某、徐某等5人也存在伪造机动车强制保险单的行为。
民警先后将何某、徐某等6名伪造机动车强制保险单的违法行为人抓获,并对他们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年来,伪造保险单的行为屡见不鲜,有的为了省钱,有的则为了牟利,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
伪造保险主要有三种情况:
1、二手车经销商购回车辆后短期内未销售,当车辆年检到期时,为节省费用故意购买假保险企图蒙混过关;
2、不法分子以能够购买便宜保险为由欺骗机动车主,收取保险费用后交付假保险单;
3、部分车主为偷逃车船使用税购买假保险单。
未交强制险会给车主带来什么损失?
一、如果车主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缴纳交强险的话,一旦路上发生的事情,是无法按照交强险的标准对于第三者的伤亡进行赔偿的,因而作为车主本人就需要支付这部分的费用了。
二、车主们没有投保交强险,一旦上路被交警部门查处将会处以交强险保额两倍的处罚。
警方提醒:
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伪造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均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再次提醒广大相关从业人员,切莫贪图小利,因小失大。
来源:法治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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