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陵水交警时刻注意着车辆安全问题
现针对出现异常状态的
重点驾驶人及重点车辆
进行点名曝光
车辆逾期未检验
车辆强制报废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被强制报废。
面临罚款扣分的处罚
车辆未按期年检,除了车辆行驶安全得不到保障外,将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
安全隐患大
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驾驶报废车上路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上路将被查处并强制报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如有疑问可拨打
陵水车管所咨询电话:83326112
咨询地址: 陵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陵水县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业务大厅一楼(陵水县椰林镇新丰路二号)
审核:韦望舒 周幸姿
编辑:吴小静
投诉电话:8331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