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大队积极开展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查扣一批交通违法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车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尽快携带车辆合法证明,于2025年2月20日之前到新丰路2号政务公安分中心(老公安局)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扣留车辆信息.doc
陵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1月22日
审核:韦望舒 陈孟子
编辑:吴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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