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台安县消防救援局致全县社会单位的一封信

民生   2024-09-30 18:25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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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社会单位:

情满十一,欢度国庆。台安县消防救援局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消防救援工作的关心支持!

共度佳节,安全同行!国庆长假期间,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火灾风险较大。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台安县消防救援局特向全社会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请组织本单位按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最大限度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二、培训演练,双管齐下。请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员工遵守岗位消防安全要求,落实防火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组织消防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三、安全出口,保持畅通。请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要锁闭安全出口,不要在外墙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四、餐饮场所,定期清理。请餐饮场所定期对油烟机、烟道进行清理,炉火、烟道等与可燃物之间须采取防火隔热措施。不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灶具、气瓶及配件,不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备。

五、正确存储,筑牢防线。请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场所不要货物混合堆存、超量堆存、违规堆存等。多业主、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应对处置。

六、建筑施工,安全先行。建筑施工工地的临时彩钢板建筑所使用的材料和芯材须达到A级不燃材料要求,高处作业人员请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为生命安全增添保障。

七、持证上岗,按章操作。请严格落实动火审批要求。电(气)焊工应持证上岗,按章操作。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八、爱护设施,人人有责。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在楼梯、过道、屋顶、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部位堆放可燃物及其他杂物。

九、欢度佳节,安全同行。举办国庆晚会、大型商业促销活动,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十、如遇火情,切莫惊慌。遇到火灾时,请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并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应对处置。逃生时不贪恋财物、不返回火场、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预防火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上倡议。最后,台安县消防救援局祝您国庆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台安县消防救援局
2024年9月30日


编辑:丁宇 王婷婷 张晶媛

校对:李家龙 杨阔 柏翠

审核: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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