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惠来县“法律明白人”先进典型:前詹镇铭东村丁安琪

政务   2024-11-06 16:47   广东  


丁安琪是惠来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铭东村的一名“法律明白人”,2024年广东省国防教育主题宣讲比赛总决赛银奖获奖者。她是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毅然奔赴广东,成为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铭东村的一名选调生。自担任“法律明白人”以来,她始终履职尽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做好“普法先行者”“守法倡导者”“用法实践者”,提高了群众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推动铭东村法治化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普法先行者

基层是普法宣传的落脚点,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前沿,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法治是一把“安全锁”。驻村以来,丁安琪同村“两委”干部一道,致力于在辖区内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她们通过悬挂横幅、播放警示视频、张贴海报等方式向村民宣传禁毒、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打击违法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违法危害,讲解违法犯罪成本,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本村法治工作中来,不做旁观者,主动监督、抵制违法行为。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问题,她常把《民法典》拿在手上,“一对一”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讲解。每逢征兵季和退伍季,作为退役军人,丁安琪现身说法,为村民普及宣传《兵役法》和《退役军人保障法》,为有入伍意愿的青年答疑解惑,为光荣退伍的老兵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开展农村工作,除了需要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必须建立好、完善好、执行好村规民约。丁安琪协助所在村,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从本村实际出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通过宣传栏、入户讲解等方式,深入推动铭东村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守法倡导者


“百千万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土地改革、生态保护、产业升级等多个方面,每一项工作的推进都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通过明确权利义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可以有效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村务管理中,丁安琪同村“两委”一道,坚持依法依规进行村务管理,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模式,在土地流转、池塘承包、发展特色养殖种植、宅基地审批等大事难事上,与村民共商共议,努力打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环境。
为打造平安乡村,她更是通过倡导知法守法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铭东村山林地较多,特别是每逢清明节等节日,防范森林火险成为首要任务,丁安琪同村“两委”在辖区内主要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点、放置《禁火令》告示牌,用大喇叭循环播放严防山火公开信和文明祭扫倡议,除此之外,她还向来往行人普及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相关法规。在摩电整治行动中,她同村“两委”带头签订《文明安全驾驶承诺书》,利用“村村通”广播,集中宣传电摩上路的相关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在进村主要道路、重要路口对不佩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劝导,引导村民合法合规使用电摩,共同维护乡村交通安全。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生命的珍视。

用法实践者


丁安琪始终心系着村民,积极主动地收集民情民意。无论是走在田间地头,还是穿梭于村舍之间,她都耐心地与村民们交谈,倾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她深知法律服务对于村民的重要性,于是全力协助司法所和村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她就像一座桥梁,稳稳地搭建在群众与法律之间。村里有两个儿童遭遇了令人痛心的困境,两个孩子的父亲不幸离世,母亲改嫁后狠心弃养,留下两个小孩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她得知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帮忙联系驻村律师,咨询如何才能帮助两个孩子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个过程中,她同村第一书记、村“两委”一起协助律师收集相关证据,了解法律程序,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争取应有的权益奔波忙碌。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为祖孙三人找到了妥善的解决方案,保障了她们的生活和未来。她的这一行动,不仅让孩子们感受到了温暖和关爱,也让村民们看到了她为群众服务的真心和决心。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在群众与法律之间搭建沟通桥梁的重要意义,成为了村民们信任和依赖的“法律明白人”。


来源:惠来司法

编辑:“和畅惠来”政务微信编辑部(编辑:西风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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