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带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不焚烧斗香的倡议书
旧岁将尽、新岁又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和斗香焚烧行为管理,共同营造绿色环保、文明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广大党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带头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不焚烧斗香有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及时段内,以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更加安全、环保的方式替代烟花爆竹燃放及斗香焚烧,以自身实际行动引领和带动身边人,共同倡导绿色文明节日风尚。
二是主动宣传,广泛动员。广大党员要积极向亲朋好友、邻里同事宣讲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斗香的危害,以及禁放限放时段、区域及具体要求,引导群众响应倡议、遵守规定,合力营造个个知晓、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真正让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和不焚烧斗香成为群众的行动自觉,最大限度凝聚起保护绿色家园的强大力量。
三是带头抵制,勇于担当。广大党员要自觉承担监督责任,带头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斗香的行为,若发现身边或者微信群、朋友圈内发布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可及时向公安、应急等监管部门反映,为市民群众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贡献力量。
区委社会工作部
区委区级机关工委
区公安分局
区应急管理局
姜堰生态环境局
区民宗局
2025年1月10日
编辑:孔淑慧
审核: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