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正准备批准与中国签署的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的政府间协议。该协议旨在发展可再生能源领域、促进能源安全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协议规定建设三座总装机容量为1.5GW的风力发电厂和一座装机容量为0.3GW的太阳能发电厂。新电力设施的总发电能力将达到1.8GW。这些项目将在卡拉干达州、图尔克斯坦州和巴甫洛达尔州实施。哈萨克斯坦能源部起草了《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领域项目的协议》的法律草案。该部表示,两国政府签署了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协议。其目的是共同应对全球变暖、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实施环保技术领域的项目。该协议不仅涉及电力生产,还涉及利用绿色和创新技术储存电力。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哈萨克斯坦能源平衡中的比例将达到15%。工作岗位,预计将创造100个长期工作岗位和1500个临时工作岗位。该部强调,协议的通过不会造成社会经济、法律和其他后果,也不会影响国家安全。该草案已发布在国家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供公众讨论,讨论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
来源:哈萨克斯坦驻华大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