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免租

文摘   2024-12-26 16:50   中国澳门  


当局免除公共街市摊位承租人

缴付明年的租金

且不征收小贩等经营者的

检疫费用



特区公报今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于2025年度,豁免公共街市摊位承租人缴付第206/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第1款至第3款所定的租金,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于2025年度,豁免小贩、收卖旧物者、手艺人及其他街头经营者缴付经第268/2003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市政署的费用、收费及价金表》第1条、第2条及第3条第1款(一)项所定的费用,第78条至第83条所定的检疫费用不予征收,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于2025年度,豁免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缴付按第22/2024号法律《小贩管理制度》第28条第3款订定的发出小贩准照的费用,自2025年3月1日起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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