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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我县城镇廉租住房、公租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根据腊保办发〔2020〕9号勐腊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勐腊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之规定,勐腊镇人民政府、社区对辖区内申请2024年第4季度公共租赁补贴家庭的申请条件进行了初审。现将镇区21户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申请户进行公示,并同时对保障对象申请户开展进一步核查,如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在公示期结束后以送达回证的形式告知申请户。拟定以下21户家庭为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现将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如对以上拟保障家庭持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勐腊镇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128526
勐腊县勐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