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书回家,还书免责——逾期图书免责归还活动

民生   2025-01-10 15:41   浙江  


让书回家 还书免责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

您是否还记得在图书馆借阅了哪些图书?由于各种原因,还未按期归还?莲都区图书馆读者证借阅期限为30天,期满前可续借一次(30天),借期总计2个月。
为规范馆藏文献管理,更大程度上让“滞留在外”的图书重返书架,提高图书文献流通利用率,让图书资源惠及更多读者,莲都区图书馆特开展”让书回家,还书免责——逾期图书免责归还活动”,活动期间,我们有专门的馆员为您一对一贴心服务,程序简单快捷,并立马恢复您的借阅权限,您可继续借阅15本图书。若有丢失图书,无论图书类型,在活动期间均将享受以原价赔偿的特殊规则。




活动详情


活动时间:2025年1月10日-2025年2月28日

活动地点:成人馆服务台

活动对象:外借图书逾期未还读者

咨询电话:2681100

免责规则:

1、活动期间,逾期图书归还后,将不再冻结处理,即刻为您恢复到正常借阅状态。


2、活动期间,若有遗失图书需要赔偿,不论文献类型,都以原价赔偿。


原赔偿标准:

(1)10年内(不含10年)出版的,按文献原价赔偿。

(2)10年(含)-20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原价的5倍赔偿。

(3)20年(含)以前出版的,自第20年起,按原文献的5倍并每提前一年增加50元赔偿。

(4)外文文献:按文献原价的3倍赔偿。

(5)特殊情形: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照同类文献价格后,按上述规定赔偿。成套多卷本文献不能单册购买的,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以全套价格赔偿。赔偿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计赔。对无法确定出版年代的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专家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处理赔偿。



请读者朋友及时关注自己的图书借阅情况,当您手中仍有到期未还的图书时,请尽快“让书回家”!这不仅是个人文明的展现,更是对诚信的坚守。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温馨、文明、高效、有序的借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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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梁玥瑗

一审 | 徐慧云

二审 | 金梦凡

三审 | 武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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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电话:0578-26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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