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户政便民服务水平,10月14日开始四川省公安厅试点推行四川省居住证申领“全程网办”。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作为全省6个区县分局试点推行居住证“全程网办”地区之一,我辖区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群众,可在网上进行居住证申领了。
01
一、符合合法稳定住所申领条件
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本人或直系亲属租住住宅用房且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具有单位房屋产权的宿舍等。
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在实际居住地的辖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二、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含灵活就业)
申领条件
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在居住地市(州)有合法稳定就业。
在实际居住地的辖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三、符合连续就读申领条件
在居住地市(州)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在实际居住地的辖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02
一、选择居住所在地
微信搜索关注“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公众号,点击下方菜单【微户政】选择居住地所在地。
二、居住证申领
在【办事大厅】—上划手机页面找到【居住证类业务】—点击【全部2项服务】—点击【居住证申领】。
三、进入办理界面
发起申请前,请先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告知书,了解申领居住证相关条件,并结合本身的申领情形,查看准备所需材料。若符合申请条件,请务必先行下载申领表填写签字,用于后续上传材料,然后点击“下一步”。
请仔细阅读居住证办理完整流程,发起居住证办理申请,跟随系统提示完成实人认证、居住登记信息确认、根据本人实际选择申领情形及居住信息、上传材料,在确保材料完整清晰后,点击“提交”。申请信息将流转至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审核。提交办理申请后,如需查询办理进度,可在【查询办理记录】页面进行查看。公安后台审核后,审核结果会通过“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微平台”公众号发送消息提醒。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携带1张白底1寸彩色人像照片前往居住地派出所打印纸质居住证,如需申领居住证电子凭证,请前往天府通办查看电子证照。
温馨提示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以及《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和《关于做好全省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以下几种情形暂无法申领居住证:①申领人在该微户政所属的市州不存在有效的居住轨迹,或在过去的365天内不满足存在180天及以上的居住时间。②在本区(市、县)申领过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③本区(市、县)的户籍人口〔户籍在本区(市、县)内的其他乡(镇)人口到区(市、县)城区居住,符合申领条件的,当前无法网上申领,只能线下申领〕。拟申领居住证群众无有效居住轨迹的,群众可先行通过【居住证类业务】—【居住信息登记】进行居住信息网上申报登记,登记申报信息提交后,公安机关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满足365天内累计居住天数达到180天及以上的,才能申领居住证。
审核 | 韩丽梅
责编 | 陈奕兴
排版设计 | 陈曦洋
供稿 | 治安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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