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俾斯麦写信给往日的丹麦老友布里克森说:
“我现在在这里当宰相,是箭房的最后一支箭。你若肯把斯堪的纳维亚打成一片,成为一个帝国,我就肯一样地统一日尔曼。我们将来新成立一个日尔曼-斯堪的纳维亚同盟,其强大足以统治整个世界。我们有相同的宗教,有相同的智识,我们的语言文字又不甚相差。我请你告诉国人说他们若不愿意照我的计划办,我或不能不使他们动不得,不然的话,当我要攻打其他地点的时候,我的背后会有一个仇敌。”
布里可森时任丹麦宰相。可以想象,收信人在数读之下,必有痴人说梦之感,必感到惊诧、好笑。但是,倘若布里克森真正了解俾斯麦为人,就应该仔细品味并严肃对待信中内涵的警告;俾斯麦向来不是一个好的疯子,绝不是梦想家,却是一个会打算的人,一个实干家。看似糊涂的政策,却有充分的历史依据,大概五百年前,斯堪的纳维亚三地是联合一体的,统治者恰是来自俾斯麦的老家,即波美拉尼亚的武士家族。写信的俾斯麦似乎坚持了一种“日尔曼之自由”的观念,这是悖理的,此一时代的“日尔曼观念”已经成了国内国外的自由派赖以对抗普鲁士军事-王权体系的宗教性观念,俾斯麦生平最厌恶特赖奇克之流的自由派道学家们和观念论者们的皇皇论说。俾斯麦的实利政策历来绝不在乎可欲却不可得的事物,正因为这个理由,他终于不能象拿破伦那般留名于后世;确切地说,他的政策向来缺乏日尔曼人在19世纪所特有的“观念”基础,他不稀罕这些东西。这封信在半真半假之间,以老朋友开玩笑的方式提出了当下的警告,这警告便是:普鲁士只为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俾斯麦在丹麦战事开端前夜写道:
“我们的力量切勿根据两院与报纸,根据强权政策,要根据实力。我们的力量不够,忍受力亦不够,不能在虚伪的前线,与奥古斯丁堡之上糟蹋。”
然而,此一政策之利弊与远见非任何人所能当堂体悟,唯一可能例外的人只有他终生的老友、合作者兼提携人罗恩;开战前的俾斯麦再次陷入“孤独”的境地,上述思考近乎自言自语,这样的自言自语、这样的无回响的惨淡经营时常逼使他躲起来暗自哭泣,此种境遇可能发生过不止百次了,以后还有更多。要实施这一战争政策,他要与之奋斗的不仅是列强,以他的外交智慧而言,那只是次要的部分;他首先要与议会搏斗,在与议会的搏斗中,他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与议会联手办事情只能把事情办得糟糕。议会历来对他只有指责,这样的指责历来不依据实际见地,只有笼统的一个,菲尔绍一提起俾斯麦就咬牙切齿,象饿狗见了骨头一般:“他卖身给魔鬼啦!他永远逃不出魔鬼的掌握!”这个战前议会决定不批准战争经费,俾斯麦也不见客气:
“今日一个350人的议会在最后当口不能指挥一个强国的政策了,不能对政府规定可奉行到底的计划。凡不是专家的政客,都以为在棋盘上每走一子就是这盘棋的结局,所以他们误会,他们常换目的……政治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我不怕民主制,假使我害怕,我就不下这盘棋了。倘若议会不肯投票预算,我们必定无论哪里有钱抓来就用。”俾斯麦随即请国王解散议会了事。议会并无自己的纲领、主见,反对俾斯麦是各派仅有的共通点,也是其热情所在,在长达五十年的时间中,设若没了俾斯麦,议会必然不知道自身命该何往;俾斯麦就是议会悲剧中的“解围之神”。俾斯麦与议会就是这样了。
老国王憨厚有余、明见不足;他骨子里是腓特烈大帝的军人傲气,却常常怕老婆、怕对头,不知如何自由运用腓特烈先王的余血。俾斯麦第一次公开提出“铁与血”这个字眼之时,老国王脸色发白,浑身颤抖,恐惧显是到了极点,他责问俾斯麦:“你不也是一个日尔曼人吗?”并提醒俾斯麦,有关“铁与血”的言论将使国王身犯险境:“这一切将会怎样结束,我完全精确地预料到了。有朝一日,在歌剧院广场,在我的窗户下面,有人先把你的头砍下来,稍后就轮到我了。”俾斯麦说:“是呀,我们都会死,可是我们迟早得死,难道我们不能死得更庄严些吗?我本人在为我王陛下的事业的斗争中,和陛下是在断头台上还是在战场上,为上帝恩赐的权利而英勇地献身,不同样是光荣吗?陛下不必考虑路易十六,他是在软弱的情绪中生存和死去的,未得垂名丹青。相反,查理一世拔出刀剑保卫自己的权力,斗争失败之后他不屈地用自己的鲜血巩固了自己的王权信念,这难道不会作为一种高尚的行动永留史册吗?”
这段劝词激活了包裹在臃肿王袍里面的一个理想的普鲁士军官的本色,战士的荣誉感使老国王“很为所动、两眼放光”,为了普鲁士的国家利益,为了普
对于日日围绕国王身边的宫廷,俾斯麦则连祈祷都不祈祷;在本身已经十分搅动的欧洲形势下,一个愿意破除王朝的多愁善感(这一情绪由于来自英国的王后而加深了)和宫廷的谄媚作风而实行冷静和切合实际的政策的臣子,实际上是生活在各种影响相互交错的罗网之中。国王能否对俾斯麦保持有效、持久的高度信任,这是难以确定的。当俾斯麦决定用大炮解决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问题时,老国王小心提醒俾斯麦:“可是我对那两个小公国并无权利啊。”俾斯麦表示抗辩:“从前的大选侯、腓特烈王,在普鲁士与西里西亚有过什么权利?整个霍亨索伦族都是开疆辟土的人。”老国王不答,在场余人则举手向天,好象怀疑说话人神经有毛病;最终,老国王取宫廷和议会之道,将此一提议从议事日程上干脆取消了。
无论如何,老国王自比路易十六似乎欠妥当,但俾斯麦以查理一世激发之,却是大有道理:老国王虽不柔弱,但优柔寡断、居无定见实在可比查理一世;詹姆斯一世王曾概括斯特拉福德特点为“一直在渴望最美好的事物,永不满足于已经做的一切,而是经常想先做得更好”。这也是俾斯麦性格和行事的一个方面,同时他也具备斯特拉福德不具备的诸多方面,其中最显著者就是俾斯麦的那种类似古代大人物身上必然会有的天生的悲观、以及文艺复兴式治者所特有的狡计、敏锐和重实利,懂得区分可欲与可为。
同时,俾斯麦也深知,日尔曼世界内部政治问题的钥匙根本不在反对派的陈词滥调、以及报刊和舆论那里,而端在于各邦诸侯和各个小王朝的狭小保险柜里。这些狭隘的各“王朝与族”历来习惯牺牲日尔曼自身而求诸外国,将日尔曼整体的民族生存权利置于英国人所广为传布的人道和自由的话语之下,置于所谓的国际公法之下;就象黑格尔说的那样,日尔曼各邦和王朝所理解的日尔曼事物实无异于私法事务,各邦和各王朝的内部关系与其说是“政治关系”,不如说是“外交状态”。它们在战前、战中乃至战后的表现令俾斯麦失望。在取得对拿破仑第三的决胜之后,各邦似乎仍然恶习难改,就象政党政治中各派尝试联合时,各有各的主意和计划,全数族类,全数阶级,都相互冲突,每族每级都坚持说,假使日尔曼不按照自己的想法联合,那就不必有日尔曼了。民族党要一个日尔曼诸公的联合会式样的机构,尽管霍亨索伦享有统治权;自由党们只愿意得一个以民权为重的日尔曼;老国王自己则对什么皇帝、帝国之类毫无兴趣,甚至反感,次次与俾斯麦吵闹,此时他军官的血性又犯了,只志于一个日尔曼联合陆军的条约;太子却要帝国,要其余的诸王公受皇帝节制,可惜太子却是个政治浪漫派,缺少了关于政治现实主义的残酷考虑,太子的帝国是一个早熟的民主新帝国。巴伐利亚政府只想一个南日尔曼的联盟,这还包括奥地利在内,而且很可能因此把匈牙利的斯拉夫潮流也硬塞进来;符腾堡根本就不想要任何的联盟,还阴谋反对普鲁士。此一情景,使俾斯麦立刻意识到,日尔曼民族尊严感以及这种情感所提出的政治要求,很可能在1870年战争结束之际很可能因为诸邦的分立主义和“外交政治”的无定性、无预见和无目标而很快就冷却下来,重新丧失其在1864和1866年所赢得的优势。对此,俾斯麦早有预料,但毫无办法,他在1850年代就痛彻地陈述道:“普鲁塔克借恺撒之口说的那句真假可疑的话,即,宁在山村当老大,不去罗马当老二,总是给我造成一种真正德意志观念的印象。我们之中有过多的人在社会生活中正是这样思考并且寻找一个小山村;那些在地理上找不到的人,便要找一个他们可以当老大的党,要不就是一个派别或集团。这种可以随意称之为利己主义或者独立自主的气质,在整个德国历史中,从最初的历代皇帝时期发动暴乱的各个公爵开始,到无数直辖帝
总之,在推动普鲁士走向战场的过程中,俾斯麦一面在议会
“是在心里忍受那无情命运的
横飞逆来的打击更高贵呢?
还是面对着海洋一样的无边艰难,操起武器,
用反抗来把他们消灭呢?”
俾斯麦不知何时学会了借哈姆雷特的口来呼唤政治确定性。
对俾斯麦及其时代来说,他所寻求的政治确定性只能来自王朝政治自身的力量,确切地说,来自王权的一以贯之。正如俾斯麦就大势给威廉所解析的那样:“现在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保守党与自由党之间的问题,而在于普鲁士的政体将来是王权统治还是议会统治。若遇必要时,应该在一个时期内,用独裁制以抵制议会。”无论如何,俾斯麦是正确的。如果议会统治确实如同日尔曼诸政党设想的那样,意味着承担权力并发挥实际作用,那么这一实际效果也是通过公众意愿的暗中要求和国家统治阶层的暗中妥协而达成的。其中,公众意愿的暗中要求所内涵的成分及进程之复杂超乎人类理性和情感所能触及的范围,还包容了无数的偶然事件,这些事件本身对于议会的成熟并非无足轻重。议会制的原型国家英国就是这一论断的明证。如果议会制真的象日尔曼自由派所理解的那样,仅仅通过演说、报刊和舆论所影响的那部分公众意愿的改变,仅仅诉诸利益相关者的非政治理性的情感,就可以实现,就可以用来解释宪法的各个原则、各个细节,这无疑是错误的。议会制只是在18世纪中叶才开始现身英格兰,而其走向政治上的成熟并能发挥实际作用,则要等到百年之后,而在期间,英格兰所发生的经济革命、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都是尝试模仿议会制的各国所无法重复的。至少可以肯定,在维多利亚时代之前,并不曾存在过符合德意志评论家想当然地认为的那种议会统治形式。1783年,乔治三世逆议会意志把小皮特召到政府中;1835年,威连四世按照自己的动议以皮尔取代梅尔本,此等重大事件不一而足,实际上同为英格兰议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并不实质上违反议会统治的形式。更重要的是,在英国,议会统治与宪法并未承认的内阁制的实际运行并行不悖,这一点是所有议会制的模仿者们都做不到的;议会政治之迅速适应政党政治,这也是英国的独一无二之处;英国议会统治这一政治形式保持了巨大的伸缩性和灵活性,迅速吸收新的力量和新的原则,转化之,使之通过议会这一神秘机制,成为国家力量的一部分,而按其本性而言,这些力量几乎全都是要损害国家的;英国的议会统治原则竟然能吸收那些公然违背议会统治之法律形式的政治人物,比如格雷斯顿、皮尔,并为之提供统治之所需,仅就这一点就足以使之举世无双。
然而, 对俾斯麦来说,1860年代的日尔曼政治却是一出十足的失落了哈姆雷特的惨剧;民族的-德意志的灵魂要素差不多成了舆论、报刊、议会演说台所掀起的潮流摧残之下的骷髅,欧洲各大国、本土各邦皆无意赋予其血肉。在这出惨剧中,俾斯麦必须扮演起一个不再犹豫的“王子”角色,然而无论国际政治还是本土政治都缺乏俾斯麦赖以为生的政治确定性。于是,俾斯麦得出结论说:“我愈办政治,便愈不相信人谋。”在俾斯麦时代的普鲁士,寻求这种政治确定性,则仅有一途可走,那就是军队;这条路正是少年时代的俾斯麦为进仕途而曾放弃掉的。
历史研究者在追溯普法战争的起因时,往往容易诉诸高卢和条顿之间的“种族世仇”,或者诉诸“民族意志”之类的宽泛观念。这些观念的作用难以否认,但是必须对之加以分析,至少这些观念在产生历史效应时,不是无条件的。
普鲁士有统一日尔曼之决心,这一决心不可逆转,这是无疑的;但法国是不是具备同样程度的决心来阻止普鲁士,这一点尚需分析。就政治方面的睿智而言,俾斯麦与拉萨尔堪称日尔曼世界、乃至当日整个欧洲世界的奇才,此时狄斯雷利和格雷斯顿尚未开始执掌权柄。二人都预料到与法国必有一战;但是二人实在都是谨守克劳塞维茨关于“战争即是政治的延续”的训诫,从战争之政治目的出发来思考战争的方式,因此而产生了最大的克己;俾斯麦曾与好友谈及这一问题,他表示:“我不能当战事是绝不能免的,因为我并不觉得有任何严重利益,或是利于我们的或是利于法国的,是只能以武力而决定的……除非是为国家的体面起见(不要与所谓的国威相混合),或为最重的性命相关的利益起见,不然的话,无论什么人都不应该宣战。无论什么国家的大臣,只因他相信在一个指定期间内战事在所不免,都不应做祸首。设使各国外交常要追随他们的君主或他们的陆军司令往战场,历史就不会记载这许多战事。”
无论如何,卢森堡事件发生后,无论俾斯麦还是拿破仑就都知道必要一战了。在俾斯麦方面,1868年末,他曾与人谈起法国政体以及法国民族的性格,俾斯麦指出,自路易十四王朝开始,法国人总是善于通过寻求对外战争的方式来解决内部矛盾,这和普鲁士当前的政策不同,普鲁士的战争政策一般是采用民族的形式,除非与日尔曼的民族利益相融,否则普鲁士不会发动战争。1848年泛及整个欧洲的革命浪潮分别造就了拿破仑和俾斯麦,不过1848革命在法国采取了社会革命的方式,在普鲁士采取了民族革命的方式,拿破仑作为极端善于利用形势的投机政客,于1852年利用“公投”而采纳帝制,当了皇帝;然而,拿破仑这样做只是为了迎合法国人历来的“大国”情感,生活在路易十四和拿破仑阴影下的法国人经常怀有政治上的躁动和担忧,害怕有一天法国的荣誉会黯淡下去,这种人造的情绪使他们从来不愿意接受历史兴衰这一自然进程的锤炼,在失败时候更是如此;拿破仑三世充分利用了法国人的这种心理,更充分利用了“拿破仑观念”的余威;路易—菲力普试图使资产阶级安于幸福的现状,然而将“马赛曲”改造为小资产阶级的和平福音的企图使其自身遭到了覆亡的命运,拿破仑第三牢记路易—菲力普的教训,巧妙操纵“公投”利器,既试图安抚资产阶级,又试图迎合广大民众的微妙政治心理;他所著《拿破仑的观念》表面继承波拿巴家族大统,实则以无谓的社会改良及和平主义取而代之。这一举措造成的政治后果十足可悲,帝制的运行实取决于皇帝的个人威望;1789年之后,权力的基座由国王手中移入了国会和政党领袖手中,舆论、政界和工业界的利益都可以各自的方式左右世局,它们之间往往相互冲突,在政治上无法融合,局面总是徘徊在当年“督政团”的处境当中,无法自拔;政治上的迅速衰败迫使拿破仑第三在统治期间不得不以熄灭“政治生活”为代价而试图驾驭各方势力,换取国内和平。熄灭政治生活却加重了利益争斗,假使拿破仑的个人威望受利益集团损害,“公投”又不能顺利操纵,则拿破仑就只有战争一途可走。1866年,法国可谓群情激奋,逼使拿破仑往普鲁士寻求土地方面的补偿,莱茵兰也好、卢森堡也好、比利时也罢,拿破仑不作选择;俾斯麦自能洞察到此种饥不择食之态背后的法兰西政体情状。
埃姆斯电报一旦公布,巴黎立刻群情鼓噪,仿佛看到了普鲁士的巴士底,被禁止的“马赛曲”又高唱起来,“战争万岁、打到柏林”的口号四处回荡;梯耶尔和甘必大虽然提出警告,但这警告与其说出于政治谨慎,倒不如说出于“秩序党”自身的利益考虑,并一开始就湮没在群众的呼声当中;国民议会在帝制下本来就丧失了平日里的政治锻炼,便很快丧失了一切理智,于
对此,特罗婿叹息道:“自1815年以来,法国变了,每次革命都只是激发了野心,挑拨了竞争,人们对是非黑白已经丧失了判断,自私自利代替了爱国和公益。”驻柏林的武官斯多夫堪称政治人才,不过在这么一个不再培养、也不再需要政治人才的国家实在生不逢时,他对比了即将走上战场的普鲁士和法国:“普鲁士并无攻击法国的意图,它不会主动求战,而且还会尽量避免战争……普鲁士是有远见的,当它看到战争无可避免,就会开始做一切准备,以免不测发生……反观法国,一个国会自以能代表人民为号召,可是所代表的全是轻浮不实的坏风气,他们用美丽的修辞来掩饰无能,为了获得人望,为了一个兵额,为了一个法郎都要与政府发生争论。他们只想削弱政府,把法国出卖给强敌。舆论也只是祖尚虚浮,那些言论对重要问题只是咬文嚼字而无真正了解,他们所重视的是党派的利益,而非国家的利益。”
此时的俾斯麦有自己的打算,早在1868年,他就预见到,拿破仑的不稳地位将使他必出一战,发生的时间则不出两年;同时,他也说出了普鲁士必要应战的根本动机:“要大多数日尔曼人作更广大的联合,只能用武力达到,不然的话,就要有一种共同的危险,激发他们。”实际上,早在1850年代,当时包括英国人在内所有欧洲统治者都视拿破仑第三为异物,为波拿巴主义的真正继承者,为革命和霸权的制造者,惟独俾斯麦和马克思两人看透了拿破仑第三的政治平庸、以及由此而注定的他爱好和平的本性,俾斯麦因此而公然违反普鲁士国内的维也纳条约精神和政治忌讳,与拿破仑取得交往,似乎还成了可以谈私话的朋友。然而,到了1870年,经济的严重衰退造成财政困难、大批资本呆滞,各党派随之抬头,帝国可谓风雨飘摇,帝制与以和谐精神为主的虚假民主制的结合,迫使已经老迈且有病在身的皇帝无法继续在巴黎呆下去,只得亲率军队,走上战场,再也没回头看巴黎一眼,连同其“拿破仑观念”的最后痕迹一同消失在“象托盘一样漂浮着”的色当。此既是被迫,又是必须。
马克思在《雾月十八》中将拿破仑三世刻画成国内政治的无辜迷失者,俾斯麦则把他刻画国际政治的迷失者:“拿破仑不仅不把普鲁士在北德意志的某些扩张看作是对法国的危险,而且看作是反对德国统一和民族发展的手段;他认为,德国的非普鲁士的部分到时候会因为更为强烈地感到需要法国的保护。他怀有莱茵联邦的旧梦,想阻止德国朝着完整统一的方向发展。他相信他能够办到,因为他不了解当时的民族情绪,而他判断形势的依据则是他自己在南德意志求学时的回忆以及仅仅以内阁大臣们的和分散的王室的意向为基础的外交情报。”俾斯麦的这个看法是非常不公正的,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拿破仑之所以成为国际政治的迷失者,其主因在于他首先迷失于国内政治当中。一位年轻时代的清醒的政治理想主义者,马志尼的同志,在登基皇帝之后,不但没有成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主人,反成其傀儡,被限制、操纵,自然无话可说。
威尔斯曾总结19世纪说:“19世纪欧洲各国之政府无一能自由行事。”此言可谓击中要害,非但拿破仑第三,俾斯麦也概莫能外。孟德斯鸠百年前所阐发之理想的“欧洲精神”经过维也纳的阉割,在随之而来的以法国、普鲁士、意大利以及波兰为象征的打破维也纳体系的诸多巨大努力中,已经渐行渐远,淡出视线了。
为寻求政治上的确定性,使其政治智虑得以施行,俾斯麦走向军队。1848年间,俾斯麦对军队与王权之间固有的传统纽带持有比国王本人更正确的看法和信念。这是有其理由的。18世纪末的瓦尔密炮战所取得的世界史新效果,实是诸如迪穆里埃这样平民起家、野心勃勃、有首创精神的将军与以平等为基础的革命激情的自动爆发之间的有效联合而致,没有谁比迪穆里埃更清楚瓦尔密之战的基础之脆弱,这样的军队通常摇摆在两个极端之间,要么极好,要么极坏;一旦胜利,则无敌于天下,一遇挫折,则为恐慌和溃散所主宰,一败涂地。拿破仑深谙如何弥补法国步兵的这种缺点,他把胜利主要建筑在强大而灵活的炮兵、以及他的个人指挥才能之上。在随后的历次共和、帝制举动中,资产阶级的政治实验一方面带来了腐化,另一面的利益纷争也肢解了民族激情,军人们可能仍然对往日的英勇传统感到自负,但政府在行政、指挥、指导、准备、以及战争艺术所要求的各个方面都已落后许多,无人加以认真对待。1870年,法国军队成了这一切的牺牲品。法国军队本身也缺乏普鲁士军队的那种稳定、纪律和服从。是年6月,俾斯麦说:“电报一旦被巴黎人知道,这对高卢野牛产生的效力,就会象一面红旗一样灵验。”法国军队就是在这样的无准备的、“愚人天国”的状态中慢慢走上色当的不归路。
与之相反,普鲁士的陆军是贵族化的,尽管拿破仑战争推进了普鲁士往民主化和自由化的道路迈进,但这根本无法挑战腓特烈大帝以来的军队、尤其是军官贵族化传统。在七年战争期间,据说腓特烈大帝最遗憾的就是不得不任命许多非贵族出身的人担任军官。他的确不太喜欢这种新类型的军官,原因不在于他们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往往很突出,而在于贵族出身的人能提供更大的道德和物质保证。然而,这位普鲁士霸权及其政策的奠定者却不是一个有偏见的人,他的这一信念无非是说明了,在德意志,受过高等教育而不属于贵族阶级的阶层生长是相对晚近而且缓慢的事情了。在俾斯麦时代,正如俾斯麦早早见出的那样,这一阶层往往不是选择军队、而是选择议会讲坛、大学、报刊或党派作为进入政治的更快捷途径,这几乎使德意志产生了政治人才断代现象,因为这些途径使连续几代的潜在政治人才因无法经历政治所谓“可能的艺术”的训练而最终沦为轻浮败坏的政治鼓动家,这类人正是俾斯麦深感厌恶和头疼的。
从1815到1870年,军队虽然经历了拿破仑战争刚结束之后的一段动荡期,在此一期间,军队及其参谋部曾经被宫廷党以及反改革保守分子以不甚信任的态度称之为“莱茵河边的华伦斯坦阵营”,但国王和军队历来的默契不会因此中断,国王从未不曾放弃“军队与国家合一”的贵族化想法,军队、尤其是参谋部的禀赋优异的杰出人才更是对此心领神会。恰是这一点,使普鲁士陆军避免了法国军队诸多消极观念的冲击,反而向英国人学习了不少方略。英国军官团队一直维持着高度贵族化的特点。购买军阶的制度在英军中一直持续到1870年。费舍在其《英国宪法》中公正地谈到,使得英国军队没有成为政变活动的便宜工具的,不是1689年的《叛国令》,而是英国军官在出身和情感上属于在议会有最大代表权的阶级。
法国革命后剧烈而又无休止的利益纷争创生了国民卫队制度,暗含的设想便是它将提供一支武装力量,摆脱盲目的党派偏见;然而,米拉波早在革命时期就指出,国民卫队很可能根据一时的社会情绪支持或镇压一次叛乱和内争,这些社会情绪很难说包含有恰当而坚定的政治见解。1830年宪法无奈中确认:“宪法和它赋予的所有权利应该继续托付给国民卫队的爱国主义和勇敢。”“勇敢”自不必说,但“爱国主义”在具体而剧烈波动的政治情势中却难确定。1848年,主要的社会情绪不满基佐政府,国民卫队陷入困惑当中,这成为七月王朝覆灭的主要原因;1851年,主要社会情绪因对共和国绝望而易受舆论支配,倾向拿破仑及其观念和家族,没能阻止政变;1870年,社会情绪对共和及帝制的历次实验均感沮丧,社会主义元素渗透国民卫队,巴黎市民的民兵组织遂变为巴黎公社的执政官卫队。
与英国历来对于常备陆军的坚决不信任态度相比,普鲁士的陆军体系将为俾斯麦提供可靠得多的确定性,这不仅仅是由于普鲁士陆军由于上述因素而来的对王权的忠诚和服从,更是由于他们的训练。其核心在于普鲁士陆军的参谋本部。参谋本部从最初的军需供应部门如何成长为整个陆军体系的神经中枢,参谋长如何从一个军需长官成长为指挥权在军队总司令、即国王之上的实际上的总司令,这一过程不待细说。要强调指出的是,参谋本部的设置及其作用的发挥是建立在拿破仑失败的基础之上,其信念在于认为:拿破仑最终的军事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其个人指挥风格及私人幕僚的体系无法驾驭规模越来越大、兵员越来越多、战术越来越复杂的总体战争,而一个拿破仑绝非常见的天才,将战争托付给一个人物的指挥在总体战的条件下将是非常不可靠的;参谋本部的实质就是以整个部门的力量,在战前作出详细和审慎的规划,尽量削弱偶然力量对战争进程的干扰。与拿破仑战争的形态相比,这实在是一架强大而刚性的作战机器。俾斯麦曾询问毛奇作战时机的问题,毛奇的回答是一个典型的参谋本部的回答:尽管普鲁士的战争准备不完备,但时间越早,普鲁士越有利,因为普鲁士的军队动员要快过法国。
奥尔缪茨之辱使参谋本部立刻找到机会,将克劳塞维茨从腐朽贵族、宫廷党派和议会叫嚣的压迫状态中解放出来,毛奇精心选择了《战争论》的部分格言作为普鲁士军事改革的训诫和思想指南。到1866年普奥战事结束前后,《战争论》成为参谋本部的军事圣经,并且一切战争理论和实践、包括军官和士兵的情感,都处在《战争论》之普及的影响之下。
毛奇总结了《战争论》的部分教义,作为操典的总纲出现:
l战争与政治的关系:
战争是国家政策的延续而已。
战争不就是政治思想的另外一种写法和语言吗?
假使战争是属于政策的,那么自然应具有它自己的性格。
假使国策是广大而有力的,则战争也是一样。
l战争的本质:
战争不过是一个大规模的决斗而已。
不要让我们听到“将军可以不流血而征服”这类言论。
战争是一种发展到最大限度的暴力行为。
我们的目标是指向敌人力量的毁灭。
所有一切战斗的真正目标是毁灭敌人的军事力量。
战争愈激烈,则仇恨和敌意的发泄也就愈大。
l战争要求精神上和智力上的优势:
勇敢为最高的美德。
主要的素质为指挥官的才能、军队的军事德行、它的民族意识。
在战争中再没有比服从更重要的东西。
l战争组织:
战争分为组织和行动两部分。
在战争中一切东西都是简单的,但是最简单的东西也是最困难的。
战争不属于艺术和科学的领域,而是属于社会科学的领域。
在对这些艰深格言的理解中,毛奇加入了自己的角度和意图。最重要的是,他的解释祛除了克劳塞维茨战争哲学赖以诞生的拿破仑战争基础。铁路和新式武器的使用,使得战争不但规模巨大,而且日益逼近总体战的质变;这一切都需要一个高度复杂化的参谋指挥体系。在1870年,普鲁士最高指挥体系中的个人性减少到令人震惊的程度,毛奇对战争的指挥不再通过“命令”形式进行,取而代之的是“训示”;1869年,毛奇发布“对高级指挥官的训示”,此后直到战争结束,他再未对任何军官发布过任何直接命令,训示关于作战原则的部分如下:
“在作战时,应尽可能分开,只有在决定性会战时,才作适合时机的集中。这也就是大部分将领的任务。仅从正面攻击上,少有成功的希望,而失败的机会却可能非常之大。所以我们必须向侧翼迂回。”
在这样的作战原则之下,关键不在于将才的指挥艺术,而在于如何协调各作战部门的行动,思想上的一致举足轻重,高于一切;战争艺术由此而变得高度机械化;正如毛奇的著名格言所表达的那样:“先计算,后冒险。”
1871年,一位战败的法国将军写下了战时“忏悔录”,明白地表示出一个领导软弱的民主政体是完全不适宜指挥战争的。然而,毛奇作为伟大的战争组织专家所建立的直接而硬性的指挥体系,如钟表那般运转准确、不可更动,这种军事上的确定性却与俾斯麦所追求的政治上的确定性产生了冲突。费雷罗在他的转论中指出:“军人们已经使战争的技术发展得尽善尽美,政治家则因此丧失了其制造和平的艺术。既然不能制造和平,政治家只好利用连横合纵的手段为战争做准备功夫。”战争技术日益完善,在政治上就越来越难以控制。俾斯麦正因为这种军事确定性而严重牺牲了战后急切需要的政治确定性和政治远见,并使自己身陷政治困境当中。
实际上,在统一进程中,俾斯麦与军队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然而,俾斯麦并不将这一关系视为同志关系,俾斯麦从一个不同的方面遵循了克劳塞维茨的战争哲学,即战争仅仅是政治的延续或不如干脆说是工具而已,他从来不曾想过军队可以超出政治的控制。奥尔缪茨之辱,俾斯麦尽管表示了愤怒,但是他力主国王约束军队,并向军方指出保持克制的深刻政治原因:“普鲁士还未成熟到可以领导日尔曼世界。”他因此而第一次与军队结下芥蒂;与奥地利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之时,俾斯麦再次强束军队不得逞一时意气攻打维也纳,这固然有担心战事拖延可能导致法国、俄国产生异动的成分,也可能担心进攻维也纳将引发匈牙利革命,但俾斯麦最重要的考虑乃是遵循“战胜之,但不侮辱之”的世道常情,保留奥地利的尊严,既能服日尔曼诸邦,又保留了在日后的普法之战中换取奥地利中立的回环空间。参谋本部对这个擅自闯入军营的大臣没表示欢迎,俾斯麦顿感绝望,痛哭流涕,几欲自杀;无奈只得用老办法,以辞职压迫老国王,通过国王向军队施压,此一做法在军队引起的愤恨之大不难推知。俾斯麦回忆说:“军队高级人士从对奥战争中产生的对我的不满一直持续到整个对法战争期间,这些军官就是当时被称为‘半神半人’的参谋本部的高级军官们……1866年国王赋予我的声望无论如何都是和军事传统相抵触的,因为当时人们对首相只是根据出征时他所穿的那身骑兵团队参谋官的军队来分等级的。因而,在1870年,用现在的话来说,我便受到了军方的抵制。”老国王自然深明其中道理:“波希米亚战争期间,他通常被吸收参加军事会议,而且他往往是力派众议,抓住要害;无怪乎其他将军们甚为恼火,因而希望只由他们自己讨论本部门的事务。”
无论如何,作为最终的结果,俾斯麦失去了对凡尔赛的主导权,他并未获得此时已完全恢复军人身份的国王的支持,被排挤出军事会议。战争过后几年,俾斯麦大有理由对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的代表说,他的目的是通过战争获得所需要的和平,他无意通过战争割取邻国的土地,只因军队所逼,他不能不拿来。俾斯麦嘲笑过那种大日尔曼话语,“有人说阿尔萨斯在古时是日尔曼种,这是教授们创造出来的东西。”战后不久,他告诉一个英国外交家:“我们不想要阿尔萨斯和洛林,法兰西可以有这两省,却要承认几个条件使它不能用这两省作一个根据地,可从此开始攻打我们。我们所必要的是斯特拉斯堡与梅斯。”在战前,俾斯麦就明确表达过类似的见解:“假使普鲁士打败法兰西,会得到什么结果?譬如我们赢得阿尔萨斯,我们必要保存我们征服所得,要在斯特拉斯堡永远派兵驻守。这是一个不可能的地位,因为到底法国会找得着同盟,那时候我们就不会有好日子过了。”马克思曾有一篇宣言书流传欧洲,预言割取阿尔萨斯会使“两个民族结不解之仇,不过使两国暂时停战,并不是永久和平”。关于这场战争,富勒将军总结说:“当时普鲁士当局若能在战略利益之外,再考虑到政治上的反应,则就更聪明了。这不仅使一个骄傲的民族感到屈辱,而且也影响到将来的局势。从此以后,凡是德国的敌人都可以把法国当作是他们的可以合理假设的同盟国,阿尔萨斯和洛林的兼并成了欧洲和平中的隐忧。”
然而,欧洲人民众得用两次世界性的残酷拼杀才能彻底认清这个道理,这个惊人的事例恰恰证明俾斯麦的一个政治信念,那就是:民众的政治反应往往是板滞的,等到他们明白道理之时,解决问题的时机已经过去了。威尔斯在谈到19世纪欧洲的理想与实情时,曾论断说:“彼辈之处置,凡能与世界自然地图相符合而又能与教育民主主义齐驱者,必能保持;凡与此相反者,则必归于崩裂。由是吾人不能不断言:向使欧洲能令少数忠实之人种学家、地理学家、社会学家,以从事分划各国适当之疆域,规定适宜之政体,则19世纪外交上之种种骚扰,种种阴谋,种种假面具,种种流血,以及君主与军队之劳苦与虚靡,无数加富尔、俾斯麦、狄斯雷利与波拿巴,以及无数之其他‘伟大’之各种奇异态度,奇异事业,奇异计划,皆完全可以避免。”威尔斯过低地估计了政治家可能的智慧,也过低地估计了民众腐化的可能性和实情,过高地估计了民众的政治学习能力。和俾斯麦一样,很多在生活智慧上表现更卓越的人都在追寻政治上的确定性和远见,这中间当然也包括恰当的、以大势为依据的政治美德和见解在内;然而,几乎没有谁称得上成功。因此,历史不应当把善恶用到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身上去,好象这世界真有善的事实和恶的事实一般,好象这世界真有善人和恶人一般。从宗教改革家们来看,原始基督徒是最可爱的和最神圣的,格雷高利七世的教会是最可恶的,一个天主教徒则坚持相反的看法;从雅各宾党人来看,马略和格拉古兄弟的罗马之可爱和卡贝王朝统治下的法国之可恨是一样的;在俾斯麦之前不久的时代,有人美化伦巴底公社而蔑视神圣罗马帝国,而当与此有牵连的事件反映到不同人的心灵当中时,见解也是不同的,一个渴求意大利统一的意大利人和一个主张普鲁士霸权的神圣日尔曼帝国的居民,看法恰恰是正相反对的。因此,历史和俾斯麦式的大政治观念绝不主持公道,而是永远只进行辩护;历史和大政治绝无可能一方面主持公道,一方面又不失去公正;俾斯麦的反对者们可谓各家各派,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都缺乏政治上的确定性和稳定的见解,追溯其根本原因乃在于都混淆思考与日常的生活,把情操方面的爱恶当成思想上的判断。
军队是俾斯麦最稳定的合作伙伴,但是俾斯麦并不是席勒文学想象中的“军营之子”,他是现实世界的,在受了普通教育之后,十七岁就有过与军队的短暂缘分,那时他就依据他祖先的武士本能直觉到军队于政治的分量,1848年叛乱的熊熊烈火加深并稳固了俾斯麦对普鲁士军队之本质和作用的认识,其印象之深刻似乎已经超越了文学世界中的华伦斯坦,这一进程一直持续到1870年代,这些经验的材料、这些偶然的东西、这些外部的印象最终都成了勤奋深思的俾斯麦的军事教官;对俾斯麦活跃的内心来说,天才即勤奋是一句永远正确的格言;在这位教师的监护下,俾斯麦的军事思想保持了一个纯洁的实体,他更稳妥地发展自身的力量,用知识和素养加以武装。在1850年代他就迅速成熟起来,成长为超越党派之上的政治理智的代言人;他已学会区别战争的军事目标和战争的政治目的,即和平,他深知,日尔曼的统一正寄托在这一和平之上;如果把军事胜利看作是自我为目的,并不顾一切地尽情加以利用,那么,后果将是令人忧虑的;那时,战争将不再是政治,就象那一时代的政治也不再是“政治”一样;那时,战争只能是一种不断自我制造仇恨与复仇的暴力行动。
施莱尔马赫在19世纪之初结束了新教普鲁士蔑视宗教的单薄时代,他在柏林开启了一个转折,而浪漫主义接着就以各种方式为它灌注生命力。征服者造成的失败和压迫把普鲁士坚硬的习俗土地再深刻不过了全数翻耕了一遍。费希特、施泰因、沙恩霍斯特、克劳塞维茨播下的军事种子开始萌芽成长。这也正是俾斯麦走向政治成熟的时期;普鲁士之鹰在短短几年后就又要从它的失败中展开翅膀了,俾斯麦正是它锐利的眼睛。
然而,在好战的19世纪,世事剧烈变迁,使一切丧失了主见,军事也开始丧失其哲学基础,参谋部的军官们将《战争论》奉为他们的圣经,却很少有人想知道或想正视其中第八章的论述:“我们探讨问题的前提是:政治在它本身中集中和协调内政的一切利益,也集中和协调个人的一切利益和哲学思考所能提出的其他利益;因为政治本身不是别的,无非是这一切利益的代表。至于政治有时会具有错误的方向,会主要地为统治者的野心、私利和虚荣服务,这不是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战争艺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政治的导师。在这里我们只能把政治看作是整个社会的一切利益的代表。”在克劳塞维茨看来,利益冲突有时必要以流血的方式加以解决,这也恰是政治可以从中发挥作用的时刻。通过将战争视为“政治的延伸”,克劳塞维茨拓展了对战争的理解,同时也加深了对政治的理解。
毛奇并没有完全接受这样的看法,他试图为战争保留一块稳定的自留地;1871年,毛奇发表文章:“政治利用战争达到自己的目的;它对战争的开始和结束起决定性的影响,也就是说它保留着提高自己的要求或满足于一个较小成果的权利。由于存在着政治上的不确定性,所以战略始终只能为达到现有手段所能达到的最高目标而努力。这样,战略才能最好地为政治服务,即,只是为达到政治目的服务,而在行动上必须完全独立于政治。”
真理在哪边?毛奇象俾斯麦一样,提到了政治的不确定性,这确实是俾斯麦被解职后德国政治生活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在俾斯麦时代就处于成长当中,俾斯麦为了克服它而拼尽了全部政治生涯,最终走向军队。然而,毛奇关于军事确定性的观念却并非俾斯麦关于政治确定性的观念,毛奇和俾斯麦显然都没有及时意识到军事确定性有可能偏离政治确定性所要求的目标:1866年,政治家俾斯麦在尼科尔斯堡阻止了这种情况的发生,使军队在同法国作战时保留了退路,但是到了1870年在色当决战和俘虏了拿破仑三世之后仍然继续向法国进军时,军事的确定性反倒成了盲目而高傲的民族情绪的工具,二者联合起来压倒了需要明确辨析的国家利益原则;此时,已无人问津俾斯麦了。这也许一个古典政治家与一个现代军人在德意志的第一次分道扬镳,造成这种局面的终极原因似乎正是政治确定性本身的丧失。
1890年代之后,德国政治便丧失了进行自我辩解与自我证明的意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不明确的、保留给某种完全不确定物的想法。根本的问题在于:如果缺乏这种不确定的状态,德国政治便要丧失其力量;如要获得这种力量,德国政治便有极大的风险走向悲剧。德国政治陷入了浮士德的困境难以自救。俾斯麦终生面临的种种政治上的不确定性,是他施展政治艺术的空间,也往往使他身陷四面楚歌的境地,他在1870年代便以极度悲观的语调谈到帝国的未来:“有可能,上帝给德国安排好第二次分裂的时间和在此基础上而出现的一次新的光荣时代的可能性。但这与我们不再有任何关系。”1893年,俾斯麦评论道:“虚荣是建立在一个人能力上的抵押资金。要想知道究竟现在有多少真正的资本,必须要先把它拿走。”俾斯麦本人完全没有虚荣,他所有的讲话都简单而朴实,他的行动也是如此,他不曾把自己当作“享有权力的人”。终其一生,他都是一个充满古典风格的人文主义政治家,在19世纪,这样的政治家风格便体现在:诚实坦率而精确地分辨并服务于国家利益原则。这要求极高的政治理性标准,在品性上需要人极度地冷静和耐心,同时也意味着一个国家中只有极少数人能够不受影响地运行政治决策。正象一位同时代的英国伟大政治家在谈到俾斯麦时候所说:“不要小看此人,他说什么就做什么。”这正是俾斯麦的力量源泉所在。为此,俾斯麦终生对政治生活的所有非理性要素展开斗争,这些要素可能来自国王、宫廷、议会、军队、党派、民众,也可能来自官僚机器。然而,政治中非理性的要素究竟权重几何?这个问题看来无法定论。他留下了一个统一的德国,但也见证了自古以来便存在的政治理性与非理性之间进行殊死斗争、不曾分出胜负的巨大灰色地带。政治的艺术无非就是学会在这片灰色地带以带有责任感和义务感的方式去决断和行动。如果人们能够在俾斯麦的生活和作品中看到他内心的庞大与紧张,那就等于清楚地感到了他这类政治家的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