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终本清仓”工作深入开展,11月8日5时50分,利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按计划迅速集结,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涉16案19人,组织13名干警,出动4辆警车,传唤3人,拘传11人,当场履行21万余元。
杨某与李某因缘相识,但不久后这对情侣产生矛盾,分手后两人因一笔借款反目成仇。案件进入执行后,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无理,对执行法官传唤置若罔闻,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在东营城区的住所,结果发现被执行人父母也在此居住,但被执行人仍避而不见,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父母释法明理,让其联系被执行人。最终被执行人李某在法律的威严和亲情的劝说下,同意由其父母代为履行全部借款,执行法官顺势为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化解了两人多日来的矛盾,该案件当场顺利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标的60000余元,自2010年立案执行后,经查控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且长时间联系不上,只能终结执行程序。一直以来面对法院多次催促履行义务,王某仍拒不配合并长期在外躲避执行。11月8日中午12点多,申请人终于联系上了被执行人,并确定了被执行人位置。执行法官收到信息迅速改变路线赶往被执行人家中,但被执行人声称“这个借款不是我使用的,只是在合同上签了字,我没有见到钱,我也被人坑了”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法定还款义务进行了解释,并告知其可通过合理的渠道和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最终承认了自己的借款事实,并答应全部偿还给申请人,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并实现终本案件出清。
征途漫漫,步履不停。下一步,利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尽“执”尽责、勇往“执”前,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全力推动“终本清仓”,用执行力度传递司法温度,用实际行动打击抗执行为,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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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成懿峰
编辑:尚菲
一审:赵海斌 二审:李喆 三审:牟志新
监制: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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