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反转?上海出轨学生女教师老公被绿还涉嫌侮辱罪或向16岁学生道歉

文摘   社会   2024-02-24 18:00   吉林  

   上海的某教师出轨未成年学生“被丈夫实名举报”劲爆新闻一经曝光,便立即冲上各大平台热搜,吃瓜群众纷纷加入到热议的行列中。

然而,这几天的舆论场却发生了反转!

随着事件的进一步发酵,大众对此事的讨论从“吃瓜”态度转移到女教师是否涉嫌违法犯罪,更离谱的是不少法律界人士跳出来表示,女教师出轨16岁学生!不犯法!不会受到法律惩处!

    由于该男生已经达到16岁,并且双方都是基于自愿的原则,所以没有任何强奸的行为,也不符合猥亵的情况。最严重的后果顶多是“违背了师德师风,触犯了职业道德”,可能会遭受单位的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甚至开除的处分。

    换言之,倘若不是她丈夫的揭露与举报,此事或许将不会为学校所发现。即便学校有所耳闻,在没有舆论压力情况下,处理这位女士的可能性也将大大降低。

    若非男方掌握了女方不忠的有力证据,离婚时他们仍需平均分割财产。即便证据确凿,女方作为婚姻的“有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也只是会少分一些,具体分配还需双方协商决定。

现行法律表明出轨并非违法行为,因此无论如何,只要不违法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失去工作。

然而,法律专家在讨论受到背叛的丈夫时,意见却很一致:这位丈夫可能会因为遭受侮辱而涉嫌侮辱罪,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等罪名,有可能会面临治安管理的处罚

《民法典》的规定,“未经他人同意,在网络上擅自发布他人的聊天记录,如果这些聊天记录涉及到他人隐私的,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纠纷案件需要被侵权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散布他人隐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女教师只要告她丈夫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等等,稳赢!

    也就是说学生的家长提起侵权诉讼女教师丈夫,他获胜的机率将是百分之百。除此之外,遭受背叛的女教师丈夫不仅需要向男生道歉还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补偿其精神上的痛苦,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更严重的是,如果这一事件导致学生出现问题,那么这位女教师丈夫有可能因为“侮辱罪”被判刑。

离谱的是不仅一些所谓法律专家鼓噪出轨者无罪,更离谱的是,一些官媒也发声,说男的得理不饶人,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而出轨方应该受到保护!

总结的意思:也就是说我可以出轨,但是你不能对外说!

瓜哥想说一下,这件事谁对说错,广大吃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这件事谁是受害者?谁是过错方?作为法律界的精英,你们觉得按照你们的意见来判决,这样公平吗?这样能服众吗?作为法律的拥护者和执行者,传递的价值观是否正确?

春节档电影《第二十条》之所以深入人心,就是它阐明了一个基本的道理: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也许就是这样的价值导向下,一些网红也纷纷跃跃欲试,一个个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冒充成出轨的张老师,还搞起了直播带货,关键是还有人围观,真是匪夷所思啊!

难道这是要宣扬“出轨光荣”?好在平台及时出手,对这些妖魔及时封号处理!

正如《第二十条》所言:

什么是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   

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

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

什么是天理?

天理就是普天之下老百姓都认同的朴素道理!

一名合格吃瓜群众
古藤老树昏鸦,空调WIFI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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