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及质价公示

政务   2024-12-26 11:45   黑龙江  

集 贤 微 言

当前,我县稻谷最低价收购工作已经开展过半,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政策执行期限
2024年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质价政策

收购的粳稻应为2024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收购价格为三等品每市斤1.31元,相邻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或农民经纪人直接收购三等标准品粮食的到库价。


具体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1350执行。三等粳稻具体质量指标为: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水分14.5%及以下,杂质1.0%及以下,黄粒米1.0%及以下,谷外糙米2.0%及以下,互混率5.0%及以下执行。非标准品的具体收购价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有关规定执行增扣量。


三、集贤县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企业库点名单


集贤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12月26日   

编辑 | 曲彤彤

责编 | 王悦

监制 | 张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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