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的通告
政务
2024-11-21 18:17
广西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我区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铁山港区范围内涉及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清理整治、打击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汽油、柴油均属于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特性,属于依法限制买卖的物品。国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二、对于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经营、运输、储存成品油的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各镇、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黑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清除一起。四、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抵制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远离上述非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风险隐患,避免给本人和社会造成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加油站(点、车、船)及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各单位要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并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应急管理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交通运输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北海市铁山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