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给小姐寻找嫖客,又给宾馆送未成年少女,被判刑三年!

汽车   2024-10-17 13:47   贵州  
在河北省廊坊市的固安县,生活着一位名叫苏某的出租车司机。原本,他日复一日地驾驶着出租车,穿梭在城市的每个角落,承载着各式各样的乘客,过着平凡而忙碌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苏某逐渐对这份职业带来的微薄收入感到不满,心中萌生了通过非法途径迅速致富的邪念。
苏某不再满足于平稳的出租车生涯,开始寻找能够快速敛财的捷径。在一次次搭载乘客的过程中,他意外地与四位从事不正当交易的女性——洋洋、佳佳、楠楠、培培相遇,并主动添加了她们的联系方式,建立起了隐秘的联系。
在贪婪的驱使下,苏某与这四位女性达成了不可告人的协议:他负责为她们招揽“客户”,并从中抽取提成作为回报。
自2019年起,每当苏某遇到有此类需求的男乘客时,便毫不犹豫地充当起“中介”角色,将那些女性的联系方式推荐给乘客,引导他们走向违法之路。交易的方式灵活多变,有时是嫖客直接将费用支付给苏某,有时则是通过女性转交提成。
在这不道德的“合作”中,苏某每介绍一笔交易,便能轻松获得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介绍费,几年间累积下来,竟获得了数万元的非法所得。
更为恶劣的是,苏某的贪婪并未止步于此。在驾驶出租车的过程中,他还结识了河北省霸州市一家宾馆的老板,两人一拍即合,共同策划了更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苏某利用工作之便,物色到多名未成年少女,包括年仅16岁的时某、15岁的周某和李某,以及仅14岁的裴某,在金钱的诱惑下,怂恿她们到该宾馆从事卖淫活动。宾馆老板也按约定给予苏某高额的介绍费,共计3550元。
然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这些隐藏在暗处的非法交易逐渐浮出水面,所有涉案人员均难逃法网。
苏某,这位曾经的出租车司机,因介绍卖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他因一时的贪念,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更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最终自食其果,落得身陷囹圄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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