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的视角剖析收藏 准确 严谨的把握市场
原创:法律咨询
如果鉴定人员(专家、教授、学者、研究人员、鉴定师、博物馆人员、会长、行业协会、行家及一般古玩商人等)包括利用一些没有取得国家认可的仪器等手段牟利,在收藏过程中因失误造成了严重损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责任追究方式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鉴定人员、古玩商人等行为性质、主观过错等。
首先,文物鉴定行为通常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遵循职业道德准则,不管是眼学还是利用仪器鉴定为幌子进行各种鉴定活动,一旦对持有人造成重大损失(包括假货仿品鉴定为真品,导致持有人高价购买或继续购买造成严重损失的;把真品及珍贵藏品鉴定为仿品,导致持有人低价转让、易物、抛售或损毁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是国家的宝贵文化遗产,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该法第70条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造成文物损毁、灭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该条款主要针对文物收藏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但对于受委托或聘请进行文物鉴定的专业人员,其鉴定行为同样关乎文物安全,如因失误造成损毁,亦可能参照此规定追究责任。
其次,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文物鉴定人因失误导致文物损毁可能涉及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追究鉴定人员的责任,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是由其鉴定失误直接导致的。这可能需要相关的专业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相关文件等证据支持。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是有偿鉴定,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鉴定人员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然而,如果鉴定人员是无偿进行鉴定,且不存在恶意或重大过错,其责任的认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涉及古玩等收藏品的鉴定,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因为古玩的价值评估往往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但如果鉴定人员存在恶意串通、欺诈等行为,为了达成卖方或买方以欺诈的方式共享利益的,依照前案的判例以及民法典中的相应条款,获利人与鉴定者都需为此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退还款项的同时往往还会有金钱赔偿等方式弥补受害者的损失,情节严重的更是需要受到拘役等处罚。
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受害者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进行收藏品鉴定时,应尽量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或人员,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避免或减少可能出现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古玩收藏由于以前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而收藏群体大多是40、50、60、70乃至80后,法律意识淡薄,被所谓的古玩行规束缚、忽悠,甚至走向犯罪道路,这种在网络与信息经济时代及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新业态下,一定要全面了解以免造成严重后果;专业学习与提升自己的鉴赏力才是根本,文物法、物权法、消费者保护法等都为收藏者开启了新的篇章,古玩行业从解放后的萌芽阶段到了如今的成熟阶段,古玩行业的门槛也越来越高,也将在这混乱期变得更清晰,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