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纳士 | 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期待您的加入!

政务   2024-11-15 17:26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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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宿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水平,增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安全性,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行业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宿迁市城乡规划协会拟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现向全社会招贤纳士,欢迎申报!


关于组建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

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宿迁市城乡规划协会章程》,为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和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市城乡规划协会决定组建“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和相应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和社会信用记录;
2、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履行工作职责;
3、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专家职责,能够胜任调研、座谈、咨询、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熟悉自然资源与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城市设计、风景园林、市政交通、社会发展、宏观经济等专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具有相应的副高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熟悉本专业所属领域的发展状况及前沿方向。
2、管理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丰富规划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主持或参与制定过国土空间市规划及相关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含)国土空间规划领域重大项目。


二、专家履职




(一)专家职能
在理论研究、技术方法、创新发展、实施管理等方面,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不断发展,为宿迁市规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分局的各类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提供支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为市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调整项目提供专家支持;
2、对建设项目选址、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方案等提出专业意见; 
3、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的标准、规范、指南等提供专家支持;
4、为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重大决策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二)专家权利。
1、专家自愿加入和退出专家库;
2、自愿选择是否接受邀请或委托参加相关任务;
3、对参加的任务具有建议权,有权独立发表意见;
4、依法依规获得相应报酬。
(三)专家义务。
1、入库专家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有关任务;
2、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
3、履行回避义务,遵守保密规定。


三、入库程序




(一)报名与邀请。入库报名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交换共享等方式。

1、公开征集。协会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征集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由其所在单位对申请人递交信息审核后推荐上报。无从业单位的可自行申报。

2、定向邀请。协会对符合入库条件的高层次、紧缺领域专家,主动邀请入库;后期可根据工作实际需求,专门邀请相关专家入库。

3、交换共享。与其他有关协会建立专家资源共享机制,邀请高层次及特定技术领域专家入库,扩充和丰富专家资源。

(二)审核与公示。协会根据申报人的基本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经公示无异议后入库。邀请的专家填表后自动入库。

(三)管理与维护。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协会负责专家的监督管理和专家库的动态维护。


四、其他事项




诚邀有意向的专家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专家库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协会。

联系人:胡子扬、杨知;联系电话:18860801566;

邮   箱:532103111@qq.com;

地   址:宿迁市便民方舟3号楼307室。

 

附件:宿迁市国土空间规划审查专家库申报表.doc

 

 

宿迁市城乡规划协会

                                     2024年11月13日






编辑:王   亚

审稿:宋时方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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