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除了要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
还需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什么?
如何征收?
哪些居民可以免缴?
……
区园林环卫中心
为大家详细解答
敬请悉知
Q
1.问:什么是生活垃圾处理费?
A
答: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末端运到垃圾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处置费用,不包括清扫、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交纳的服务费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该费用不包含在物业费之内。
Q
2.问: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A
答:2007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中第四条规“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2012年峰峰矿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峰峰矿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2012〕95号文件,目前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正在进行中。
Q
3.问: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方式?
A
答:根据《峰峰矿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峰发改价〔2024〕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遵循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设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和城中村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我区委托区供水公司及滏泽水务公司代收代缴工作,代收以后缴费标准没有变化,仍按照峰发改价〔2024〕3号执行,居民每户每月3元。
Q
4. 问;为什么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要委托自来水公司代收?
A
答;根据《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按照提高收缴率,降低征收成本,方便缴费的原则,鼓励各地委托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区供水公司和滏泽水务公司代收代缴。
Q
5.问:哪些居民可以免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A
答:根据《峰峰矿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峰发改价〔2024〕3号文件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经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凭相关证件予以免征。
Q
6.问:空置房还需要缴纳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吗?
A
答:空置房无需缴纳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空置房指的是无人居住的居民住房。认定空置房需持供电公司提供的缴费期间电费详单办理免缴手续。
Q
7.问:拒缴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会产生什么后果?
A
答: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进行处罚。
让我们
积极践行环境保护
按时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共同履行义务和责任
为城市洁净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微观峰峰 矿区园林环卫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