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对从事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补助。具体为:对民贸民品企业正常流动资金贷款,贷款贴息率实行浮动机制,民贸民品贷款按照不得高于贷款本金金额2.88%的水平安排财政贴息。
二、哪些企业能享受民贸民品优惠政策?
民族贸易县内的民族贸易企业、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经申报并获省级民宗、财政、人行等部门认定的企业,可申请享受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
三、民族贸易企业、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如何界定?
民族贸易企业(简称民贸企业),指在民族贸易县内登记注册,以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或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且经省级民宗、财政、人行等部门认定的企业。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简称民品企业),指生产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并经省级民宗、财政、人行等部门认定的企业。
四、民贸民品企业如何申请认定?
民贸企业每1年认定一次,民品企业每5年认定一次。申报时间以省级以上民宗委、省财政厅、人行等部门下发通知的时间为准。申报程序如下:
五、没有贷款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民贸企业?
原则上不可以。没有贷款及近两年没有贷款计划的企业一般不推荐申报。
六、已认定的民贸企业何时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已认定的民贸企业,从认定文件印发之日起,申请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享受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七、在民族贸易县内登记注册的所有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 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企业都可以申报民族贸易企业吗?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的销售额低于全部销售总额的60%,则不能申请成为民贸企业、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例如,有些企业虽在生产民族特需用品,但销售额低于这个比例,不能认定为民贸企业。
八、赋予民贸民品工作的“三个意义”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赋予民贸民品工作以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
九、赋予“三个意义”与贴息率挂钩的评价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赋予“三个意义”的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
(1)民贸民品企业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氛围营造、教育培训、党建团建、演艺竞赛等活动的情况和成效;
(2)民贸民品企业在企业产品设计、商品包装、文化建设、形象塑造等,把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寓于其中的情况;
(3)民贸民品企业及企业所在县(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情况及成效,企业在创建工作中获得相关荣誉的情况。
2.维护统一、反对分裂方面。
(1)民贸民品企业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方面所开展工作和取得成效的情况;
(2)民贸民品企业依法保障各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解决员工困难等所开展工作的情况;
(3)企业及员工是否发生违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及言论和行为的情况。
3.改善民生、凝聚人心方面。
(1)民贸民品企业联农带农持续增收,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各族员工交往交流交融的情况;
(2)民贸民品企业加强设备更新、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以提高新质生产力的情况,开展进出口贸易,推动人才、资本、产品等跨区域流动的情况;
(3)民贸民品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当地优势产业发展的情况。
十、赋予“三个意义”管理评价结果,如何与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率挂钩?
管理评价结果与该企业当年贷款贴息率的核定挂钩。企业当年贷款贴息率的核定,以2%为初始贴息率,完成相关指标工作,按照评价结果增加相应贴息率。具体计算公式为:当年民贸民品企业核定贴息率=(初始贴息率2%+评价结果贴息率之和)×当年贴息系数;当年贴息系数=当年预算资金总额+当年全省贴息资金核定总额。(注:初始贴息率2%+评价结果贴息率之和≤2.88%;当年贴息系数≤1)。
来源|长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编辑|杨玉洁
一审|李良科 二审|班晓静 监审|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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