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
此次征集领域包括
酒店(民宿)预订、
景区(游乐场所)门票
旅行社服务等旅游消费领域合同中
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征集内容包括:(以下甲方均指消费者,乙方均指经营者)
1.门票(或酒店等)一经售出,不退改票;
2.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车票、船票即视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3.旅客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
4.乙方为甲方预订的酒店客房、餐饮、景区门票等服务项目系列不可退换的服务项目;
5.因人数不足组团,经甲方同意可以转团,转团后旅行社不再承担责任,乙方责任转移由新团的旅行社承担;
6.在不减少景点的条件下,乙方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7.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乙方不再承担违约责任;
8.游客在购物点所购产品,其质量责任由购物点和游客自行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9.随身携带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
10.如有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
11.本公司所提供健身器材免费使用,发生意外概不负责;
12.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