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理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出席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见证宣誓。
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忠胜、市人民政府市长于海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新树、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建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子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武占宽、金山、赵海军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本次宪法宣誓采取集体宣誓的形式。宣誓现场国徽高悬,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场气氛庄严隆重。
下午3时50分,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国歌唱毕,领誓人于海宇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诠释着履职尽责的担当,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参加宪法宣誓人员纷纷表示,他们将始终牢记誓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牢记初心使命,履行庄严承诺,为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市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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