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6日)
话题
#徐娇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抢手机#
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引发网友关注
演员徐娇发文称:“在长沙的一家餐厅遇到一位抽烟的男士,让服务员劝阻后仍放话‘我把这支抽完’,我亲自劝阻后,这位先生叫嚣‘这里又没有贴禁烟标志’,在试图录下证据的时候,这位先生抢走我的手机,并直接把烟头扔在了我的饭碗里。”
随后,徐娇再次发文称,警察来了,称长沙室内抽烟不犯法,无法进行罚款。徐娇表示:“这位先生的意思是如果我删除拍摄的内容,他就向我道歉,警察也对此提议表示肯定,但是我不删,也不需要接受他的道歉。”
目前,徐娇已经删除该微博。
很多网友表示,非常讨厌在室内抽烟的人↓
阿诺Jo:公共场所包括室内吸烟就是没有公德,每个群众都有资格对不文明行为说不。
用户6015894487:真的很讨厌室内抽烟,乌烟瘴气。
小猫演演:在公共场合抽烟已经是不当行为,更不该抢走别人的手机并将烟头扔进人家的饭碗里,这种恶劣的行为让人难以忍受。
看不见我hihi :讨厌那些室内和公共环境抽烟的人,自己不在乎健康还要让别人吸二手烟。
也有网友认为,主要看有没有贴禁烟标识↓
LI月莹:不是没贴禁烟标识吗,管太宽了。
cxehidfs:主要还是看有没有贴禁烟标识。
26日下午,记者联系该餐厅了解到,徐娇仍在店里处理这件事,工作人员未正面回复店内是否禁烟的问题。
记者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咨询此事。接线人员称,目前长沙市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明确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若此类场所利用明火照明、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
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识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识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徐娇,1997年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2006年出演个人首部电影《长江7号》正式出道,凭借该片获得第28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奖。
来源 | 综合@徐娇 都市快报 九派新闻 红星新闻
编辑 | 李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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