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217:81/查询综合成绩、本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一名考生面试后放弃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工作
(一)提交档案
请体检合格(含复检合格人员;未接到复检通知的即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务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人事档案(无工作经历的为学生档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工作地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电子版及截图)及与养老保险缴费相对应的劳动合同提交至衡水市冀州区人社局二楼人才中心(和平西路126号)。
档案要求规范转递,不可本人自带或快递,可通过高校毕业生专用EMS或机要转递。考生如不能按时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或档案审核不合格的考生档案密封后原路退回。
(二)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有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问题等情况,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有违法违纪及失信状况等。请考生准备以下考察材料:
1.本人与报考职位不构成回避关系的个人承诺,本人签字按手印;
2.提供人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3.《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个人档案、政审考察表及其他考察材料务于2024年11月29日前交区人社局二楼人才中心。
附件:1.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冀州区商务发展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
来源:冀州人社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