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州区交通大队告知书

民生   2024-11-15 17:23   河北  

被告知人马俊淼、李冬立、刘长水等人

2024年10月,在冀州区因涉嫌交通违法,被冀州交警大队民警查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请你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冀州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将对你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缺席处罚

特此告知

地址:冀州区湖滨大道699号。电话:0318-8612583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冀州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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