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互认项目由原392项调整为398项,其中放射影像专业256项,超声专业1项,核医学专业24项,心脏电生理专业12项,临床检验专业105项。我院互认项目由原145项调整为147项,新增检验互认项目2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总胆汁酸。具体项目及参考时限如下:
来源/医务科
编辑/井宇鸿
责编/杨振雨
按照《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互认项目由原392项调整为398项,其中放射影像专业256项,超声专业1项,核医学专业24项,心脏电生理专业12项,临床检验专业105项。我院互认项目由原145项调整为147项,新增检验互认项目2项: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总胆汁酸。具体项目及参考时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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