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做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配备及储备,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乐山兴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嘉集团)成立于2020年3月,注册资本20亿元,一级区属国有独资公司。下属二级全资控股企业7家。公司围绕“产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形成了“投资建设、产业运营、文旅融合和商贸服务”四大核心板块+“新能源”“医疗康养”“后勤服务”战略板块的发展格局。业务涵盖集采集供、园区运营、新能源充电站、人力资源服务、物业管理、车辆租赁、医疗器械租赁及销售等。
(二)乐山市市中区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10亿元,一级区属国有独资公司,下属二级全资控股企业2家。主要从事城建管理等竞争性城市建设运营,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开发建设任务,构建新型产业生态体系,探索发展公用事业板块,积极推进市中区重点项目建设。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全面考评、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符合此次公开招聘职位任职资格要求的社会人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区属国有企业在职员工。
(一)招聘岗位
详见《乐山市市中区区属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4)符合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5)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员工的。
(7)其他不适宜录用情形的。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4日18: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前程无忧”平台进行在线报名,报名链接:
https://xyz.51job.com/External/Apply.aspx?CtmID=8174063。
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报名需上传证件扫描件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一)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考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试。招聘岗位笔试、面试人数与实际聘用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
1.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与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等。
3.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选取面试成绩高者入选,并开展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至第三名,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优先递补面试成绩更高者,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相关背景调查。
(四)公示。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影响聘任情况的,根据企业现劳动合同签订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聘者原身份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获聘以后不再保留原身份。
(六)待遇。根据入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定岗定薪,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
(一)凡考生有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料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且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核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相关事项。
(四)因本人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
(五)本次招聘由驻区国资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招聘单位承诺为所有应聘者的报名情况和参与应聘的全过程保密。
(七)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监督举报电话:0833-2157110
报名咨询电话:028-63304668转581
报名平台电话:028-63304668转58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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