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严打网络违法犯罪,连续查处侦破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造谣传谣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现将10起典型案例摘编如下:
01
2024年2月,乐山网民曲某某、尼某某等人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增加粉丝,编撰“峨边毛坪镇一单身母亲,自带四个孩子,受到前夫及小三欺压”的虚假视频信息并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该条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大量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曲某某、尼某某等人处以行政处罚。
02
2023年11月,乐山出租车司机许某某摆拍“乘坐出租车差13元钱车费被司机猥亵”的视频并在网络平台散布,该视频被大量转发,引发网络热议,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许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03
2023年11月,乐山网民李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冠英两名学生被人贩子带走,醒来后跳车逃跑”的谣言信息。经查,李某买菜时将道听途说的信息在未经求证的情况下发布在网络平台,短时间内被大量转发,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处以行政处罚。
04
2024年4月,乐山滴滴司机梁某编撰“大家注意了!菜花夫妇抵达峨眉了!看到这两个人切记不要载(hpv病毒携带者)……”的谣言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后被迅速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处罚。
05
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乐山网安发现并通报某茶叶有限公司网站存在高危漏洞,多次责令改正。但该公司作为网站运营者,未履行主体责任,未整改落实到位,网站系统仍存在严重网络安全风险。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0元,网络安全主管人员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06
2024年5月,乐山网安在工作中发现,峨眉某通讯公司员工夏某某利用工作之便,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将手机号码和验证码用于注册抖音、京东等网络账号后贩卖,从中非法获利三万元。夏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夏某某所在通讯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员工非法利用客户个人信息获利。根据“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该通讯公司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7
犍为某电竞酒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案
2024年5月,乐山网安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犍为某电竞酒店在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时,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该行为违反了对上网消费者进行实名信息认证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该电竞酒店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8
2023年9月,先某某组织网络水军团伙开设直播账号,以引流为目的,炮制剧本、虚构事实,制造“视觉贫困”假象,直播“卖惨”带货非法牟利,累计成交额达400余万元。2024年3月,乐山市公安机关将先某某等人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9
2023年12月,郑某某在网上购买微型摄像头、米粒耳机等设备用于国家考试作弊,被乐山网安部门抓获。公安机关巡线追查,一举打掉利用网络平台出售改装微型摄像头的作案团伙,并对该案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
王某某团伙租用美国服务器开设黑产网站,在暗网上以虚拟币交易贩卖用于黑、灰产链条的微信、QQ号3万余条,非法获利30余万元。2024年7月,乐山网安部门将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团伙捣毁,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