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工作,传递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怀,10月15日,南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后宅镇综治中心、辖区派出所前往南澳县某中学,对涉案未成年在校生开展回访帮教,并对其就读学校开展帮扶工作进行指导。
15岁的小周(化名)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家庭监护不力等因素,实施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移送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经审查,小周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南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将小周的相关情况向教育部门通报。之后小周回归校园继续读书。
回访过程中,检察干警与县教育局负责同志、学校领导、班主任等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小周在校表现及学校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并督促学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严重不良行为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严禁出现“事实辍学状态”学生;同时要加强与小周父母沟通,共同做好小周预防犯罪、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会后,承办检察官与小周面对面谈心谈话,详细了解其思想、学习、生活及家庭教育情况,针对其个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悉心指导和详细解答,耐心鼓励其继续在校学习,不断自我提升,自觉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做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下一步,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努力打造“小蓝卫士”未检工作品牌,持续开展对我县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工作,通过定期回访、强化法治教育、做好就业帮扶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用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