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和县委全会精神

楼市   2024-10-15 18:48   广东  


近日,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权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好贯彻好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意义,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澳实践的决心。

会议要求,要聚焦政治引领,深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统筹政治建检、理论武装、选人育人、能力培养、严管厚爱、强基固本,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需要的检察铁军。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发展思路,积极打造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实践案例,以实干实绩为导向激励全院干警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要聚焦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重大举措、重点任务和根本保证,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南澳实践。




要聚焦检察履职办案导向引领,持续更新检察工作新理念,全面落实检察工作新任务。要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根本定位,恪守法定职责边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认识、理解和运用。加强刑事检察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全流程监督,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突出行政检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抓住公益诉讼检察“公益保护”这个根本、以“可诉性”提高精准性和规范性。要加大检察侦查办案力度,深化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以自身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有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要聚焦深化检察改革重点任务,自觉与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的各项改革举措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整体谋划,找准检察落点,统筹推动落实。坚持“放权”与“管权”并重、“管案”与“管人”结合,落实修订后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进一步细化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在落实中进一步完善,在不断完善中促进更好落实。要加强办案监督,落实检察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切实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协作,共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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