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南大学关于启动“一院一策”职称评审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为深入推进教师评价改革,深化学科分类评价,强化评价质量导向,鼓励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充分调动学校教师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西南大学决定启动“一院一策”职称评审(以下简称“职评”)改革工作。
该校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推进“自下而上”的职评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将职评标准制定自主权限下放至学院(部、所),学院(部、所)根据不同学科特点,对标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关学科比我校高1-2个等级的高校职评标准,制定发挥学科优势、凸显学科特色的“一院一策”职评方案,构建一整套基于学科发展目标、分类合理且各有侧重的职称分类评聘机制,经专家论证、学校审定通过后实施,实现职评“一院一策”精准画像;强化评价质量导向,各学院(部、所)制定的职评条件应不低于国内对标高校条件且高于学校现行申报基本条件,学科相近单位,可共同研究提出一个职评条件标准。人力资源部同步牵头启动学校职评主体文件修订工作,强化标志性项目与成果业绩的质量底线条件要求,优化高水平破格条件设置,进一步畅通预聘制教师职评通道,明确评审程序、评审监管等要求,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其他系列职评实施细则修订,逐步完善职评制度改革,切实发挥职评指挥棒作用。为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该校拟新增设置“应用推广/社会服务型”岗位类型,各学院可同步提出相应岗位设置方案及职评条件,一并提交学校研究论证。“教学为主型”原则上只设置在涉及公共课、平台课、教师教育和学科教育专业的单位,校管科研机构和国家级科研平台专任教师一般为专职科研型,若其他教学科研单位通过对标调研,有迫切需求也可一并提出设岗方案和相应职评条件,由学校进一步研究论证。通知提到,各教学科研单位在制定本单位职评申报条件前,应进行充分调研,对标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应学科比我校高1-2个等级的高校或中国科学院系统所属科研院所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对标单位数量一般不少于3个),结合单位实际,科学谋划岗位设置和申报条件;突出教学科研实绩,制定高于学校底线条件要求且不低于对标高校相应学科申报条件的职评申报条件。同一单位涉及不同学科,基本学术条件可按同一标准设置,也可分学科或学科门类进行调研并制定相应基本学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