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馋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作妖”,这下惨了

政务   2024-09-13 18:51   云南  

“都是嘴馋惹的祸,我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国家损失。”庭审现场,波某某悔恨万分。


波某某因何犯事?

原来,波某某为饱口腹之欲,专门在网上购买了多个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扣锁,甚至非法持有枪支。2023年1至3月期间,波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在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子保护区内狩猎,利用扣锁猎获麂子1只。经鉴定为偶蹄目鹿科的赤麂,被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名录》物种,认定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元。波某某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移送勐腊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波某某非法持有枪支且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内,使用猎捕扣锁非法狩猎国家“三有动物”赤麂,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但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要赔偿国家损失。



近日,勐腊县检察院就波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波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数罪并罚判处波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国家资源损失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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