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传媒中心(平湖市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社平湖分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APP运营1名。
二、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为平湖市传媒中心合同制员工(编外用工),与平湖市传媒中心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团队协作和爱岗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平湖户籍;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11月20日至2006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条件
五、工资福利
具体按《平湖市传媒中心合同制用工管理办法》考核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2024年11月22日16: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将以下电子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1624253287@qq.com:
1.《平湖市传媒中心编外用工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PDF文件;
2.近期1寸免冠电子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平湖市传媒中心合同制员工应聘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佐证材料、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以及录用资格。经资格初审未入围招聘下一环节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同类别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我市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平湖市传媒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平湖市传媒中心办公室,电话85108105、8510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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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传媒中心合同制员工应聘报名表》
编辑:方雯倩 责编:郑煜纯 审核:朱俊生
平湖·好风景
地点:东湖景区
摄像:汤佳健
地点:东湖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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