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监督有“力度”。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年办理监督立案案件22件,监督撤案案件4件。向公安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件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8件次。发挥数字检察驱动力,利用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应用模型4个,生成立案监督线索8件,保障案件依法办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及时向相关单位移送监督线索,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平安临渭建设保驾护航。
供稿:吴慧君
审核:张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