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公积金缴存_住房公积金缓缴 |
事项性质 | 公共服务 |
事项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办理条件 | 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
申请材料 |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审批表1份;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决议书原件1份; 3.财务审计报表原件1份。 |
办理流程 | 受理(当场) → 审查(5个工作日) → 决定(5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593-12329 |
办公时间和地址 |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营业部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层 蕉城办事处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 古田办事处 地址:古田县食用菌基地40号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 屏南办事处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2层 周宁办事处 地址:周宁县仙风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3层 寿宁办事处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角林路2号县行政服务中心1层 福安办事处 地址:福安市棠兴路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层 柘荣办事处 地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县行政服务中心1层 福鼎办事处 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层 霞浦办事处 地址:霞浦县九大馆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博物馆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