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纵横】江阴: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一案件入选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接收受理典型案例

文摘   2025-01-05 08:04   江苏  




2024年是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的第三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高标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持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覆盖范围,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近日,省法律援助中心从各地工作站点接收当事人申请、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案件中,选取5件案件作为典型案例发布。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抗美援朝志愿军遗孀陈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入选。

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设立在法律服务需求量大和特殊困难群众相对集中、矛盾纠纷易发的重点民生部门、村居等地,站点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的精准性实效性,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有效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便捷化法律服务需求。

典型案例


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抗美援朝志愿军遗孀陈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回顾

2023年9月11日,江阴市祝塘镇景阳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工作人员接到反映,村里抗美援朝志愿军老兵遗孀陈某某数月前发生交通事故后一直卧病在床,其儿子也患病,导致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一直悬而未决。联络点工作人员迅速上门了解情况,并将法律援助申请转交至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

中心审查后认定陈某某符合条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经承办人员了解,88岁的受援人陈某某骑脚踏三轮车与陆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承办人员第一时间赶到陈某就诊医院,为其打印诊疗费凭证,同时前往交警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随后,经与受援人协商,将陆某和车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受援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认为受援人受伤后未住院系统治疗,缺乏明确的受伤事实和医疗记录‌,且年岁较大病情不稳定,无法进行准确鉴定,案件被迫暂缓。此后,承办人员一直关注受援人身体状况,于2024年3月向法院申请恢复鉴定,并再次赴受援人就诊医院调取相关影像资料作为重要补充证据,最终受援人被评定为八级残疾。

5月20日,法院组织开庭调解,陆某当场道歉并同意支付全部诉讼费、鉴定费;在承办人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第二被告保险公司与受援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受援人12万余元。



小司有话说

本案受援人为抗美援朝志愿军人(已故)配偶,在遇到困难时,身边的法律援助站点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展现了法律援助的温度和力量;承办人员主动上门提供精细化服务,体现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受援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与尊重。



稿件来源|江阴市司法局

编辑|孙梦滢

审核|刘建新

发布|张永明








无锡司法
发布权威资讯,关注法治动态;提供在线服务,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进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