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人刘凤恒任兰州市副市长

文摘   2024-11-01 20:33   甘肃  

西雁传媒报 会宁第一号 2024年第2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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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刘凤恒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1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了《兰州市黄河流域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黄河风情线大景区保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兰州市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交通运输委、市文旅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刘凤恒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兰州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兰州人大


公开简历显示:刘凤恒,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甘肃会宁人,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2月参加工作,甘肃农业大学畜牧系畜产加工专业毕业,甘肃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现任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人物履历

1989.09-1991.06 甘肃农业大学畜牧系畜产品加工专业学习

1991.06-1991.12 毕业待分配

1991.12-1995.12 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政府干部

1995.12-2001.10 兰州市城关区雁滩乡政府副乡长(其间: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10-2003.12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3.12-2004.12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乡党委书记

2004.12-2007.05 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党工委书记

2007.05-2007.10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

2007.10-2010.04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2010.04-2011.10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兰州九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党工委书记

2011.10-2013.04 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13.04-2013.08 兰州市七里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08-2017.08 兰州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2011.09--2014.06甘肃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开发史专业学习)

2017.08-2021.02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兰州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兼)

2021.02-2021.09 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兰州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

2021.09-2021.12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12--2022.06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兰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

2022.06-2022.12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

2022.12- 2024.11 兰州市城关区委书记、二级巡视员、甘肃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兰州市十七届人大代表 

2024.11 任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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