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镇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专业
扑火队员招聘公告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要求,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
根据需要决定向社会招聘15名惠民镇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专业扑火队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犯罪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至50周岁;
5.具备初中文化程度(具有扑火经验和多年从事森林消防的人员可放宽至小学学历);
6.本人拥有可用于正常开展巡护工作的摩托车。
7.不得与护林员或其他公益性岗位重岗。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由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统一进行招录选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9日
(二)报名地点
惠民镇交警中队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自公告之日起,请有意愿参与的人员到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林草办公室报名,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将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聘用合格人员,并对拟聘用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专业扑火队员名单在惠民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5个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并签订劳动协议。
四、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专业队伍工作职责
(一)实行集中食宿,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巡查和野外火源的管控、上报工作。
(二)学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相关知识,掌握了解防火设施、设备的运用,掌握火场安全知识、避险技能及山地灭火技术。
(三)常态化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
(四)按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统一部署,服从统筹调度队伍和跨区域执行森林草原火灾的灭火任务,开展森林草原火情的早期处置,保护火灾现场,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六)参与地震、抗洪抢险等应急处理工作。
(七)完成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队伍保障和其他事项
(一)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专业队伍建设所需资金实行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国家项目支持为辅、县林草主管部门和单位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每月劳务报酬不低于2000元,额外生活补助每天不低于30元,具体情况以劳动合同内容为准,保险由县林草局统一购买。
(二)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专业队伍人员实行季节性聘用制,协议期为每年1月1日至6月15日(共计5.5个月),由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管理,采取灵活性就业岗位的方式进行聘用,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协议。
(三)森林草原防火林草专业队伍装备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统一配发,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物资管理和使用。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18087731604
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5日
⭕️ 来 源|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编 辑|罗宗强
⭕️ 责 编|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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