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开始,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以下是最新的缴费政策、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未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医疗保障的以下人员,可纳入2025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畴。具体包括: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本市户籍人员;
3.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持有人;
4、居住地在本市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5.居住在本市且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
6.出生180天内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
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与上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广州市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13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956元/人/年;
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549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820元/人/年。
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已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的续保人员,系统将自动为其续保,无需个人另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已办理停保手续或在广州市首次参保的,则需要按以下渠道办理,完成参保登记后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向税务机关清缴医保费或前往各区税务服务大厅缴费。
各类人员参保缴费渠道指引表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请各位街坊及时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的“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页面,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具体操作步骤:微信内搜索“粤税通”微信小程序→注册并完成实名登录→我的社保→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核对金额无误清缴即可。
1.新生儿参保
已落户或持居住证的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完成参保并缴费,即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跨年度参保需注意费用缴纳与待遇享受时间。未落户或未持居住证的新生儿,在出生180天内也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完成参保缴费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对于已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并计划继续参加2025年度医保的新生儿,监护人需尽快办理我市落户或居住证,并及时更新参保信息,符合条件的将自动续保。
2.中小学生参保
为确保学生顺利参保,医保、教育及税务等部门将于2024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数据共享完成学籍信息采集与验证。确认无误后将发送税务机关征收医保费,并通过预留电话发送缴费通知。请家长及学生密切关注短信通知,及时完成缴费。同时,家长也可选择前往就近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或使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变更身份为中小学生或大中专生”入口)主动确认学生身份。
3.大中专学生参保
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针对高中及中职毕业生,我市已统一办理停保手续(停保期间仍可享受2024年度医保待遇)。继续升学的学生将由所在大中专院校负责办理2025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未继续就学者则需按相应流程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地址:白云区鹤龙二路63号嘉禾街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医保):020-81310069
【类别 原创】
【记者 喻先晶】
【编辑 邓菲菲】
消息来源:嘉禾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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