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因重大疾病、就学、失业、工伤或遭受意外、灾害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优抚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 生活困难老党员; 生活困难的企业人员、退休老职工(含依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遗属抚恤费生活的人员); 生活困难的各级劳动模范; 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和留守儿童家庭。
据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节”期间,民政部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处置,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做好政府帮扶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和应急救助作用。
为优化服务纾民困,民政部门还将加强对特困人员的日常照料,对特困人员全覆盖,提供探访探视、保洁清洁、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照料护理服务,及时了解掌握两节期间他们的健康和生活状况,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
▍记者:季 鲲
▍编辑:朱辰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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