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英(上图左二)
广南省安全调查局在调查该起“组织他人非法居留越南的案件”期间,确认 Nguyễn Ngọc Hàn Mi(阮玉韩眉,29岁,居住在胡志明市旧邑郡,此人此前已被起诉)是为6名外国人挂靠公司办理投资签证和工作签的策划者和主导者,非法获利38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0900元)。
扩大调查范围后,广南省安全调查局确定,黎氏金银和梁国英协助阮玉韩眉为6名外国人办理证件,共同实施犯罪,其中黎氏金银非法获利超过11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3130元),梁国英非法获利3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856元)。
图为阮玉韩眉于2024年7月被遭起诉
2024年7月,广南省安全调查局对还对阮玉韩眉提起公诉、暂时拘留,调查其组织他人非法居留越南的犯罪行为。
在调查过程中,警方确定阮玉韩眉认识进入越南旅游的6名外国人。
当他们在越南临时居留、签证即将到期时,这些外国人联系了阮玉韩眉,请她想办法帮助他们能在越南长期居留。
阮玉韩眉通过黎氏金银介绍收购了一家位于越南的公司,并伪造记录和文件,帮上述6名外国人成功办理了投资签证和工作签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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