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守法同行
事故与违法相随
在日常交通出行中
总有一些三轮电动车驾驶人
安全意识淡薄
在道路上肆无忌惮,乱闯红灯
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归根结底还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够!
每一起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不论最终认定结果是什么
我们都应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不断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
尊重生命,请务必遵法守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思想上千万不能心存侥幸
否则,事故就会“找上门”来
请时刻提高警惕,吸取“前车”教训!
破坏通行法规: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法规。
发生交通事故概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危害极大。
吴忠交警郑重提醒大家
红灯停 绿灯行
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
闯一次灯=闯一地狱
编辑:霍 克
初审:一棵杨树
终审:破 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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