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视导办公室、局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宝坻区教育局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清廉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宝坻区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并积极申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第二批申报“清廉学校”的单位进行了评比,经评定,潮阳小学等6所学校被评为“清廉学校”,现予以公布表彰。
初 中(1所):
宝坻区林亭口镇林亭口初级中学
小 学(2所):
宝坻区潮阳小学
宝坻区实验小学
幼儿园(3所):
宝坻区幼儿园
宝坻区钰鑫幼儿园
宝坻区玫瑰湾幼儿园
希望被授予“清廉学校”的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清廉学校建设全域深化、全线共进、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清廉学校建设主要任务要求,准确把握文件规定相关要求并严格落实。
区教育局将持续深化“清廉学校”创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动清廉建设融入学校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构建学校清廉高效、干部清廉从政、教师清廉从教的良好格局。
宝坻区教育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