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确:春节期间不得乱涨价、乱收费!

政务   2025-01-27 10:17   浙江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好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以及相关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今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广大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全市广大经营者:


一、认真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全市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依法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积极做好保供稳价相关工作。各农贸市场、商超等食品、副食品经营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粮、油、肉、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全市广大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努力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商品;不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各相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恪守诚信经商原则,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垄断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四、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区域(商场量贩、农贸市场等)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交通运输行业(铁路、公路、民航、出租)、服务行业(餐饮、宾馆住宿、停车等)等相关行业价格行为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全市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服务市场价格秩序平稳良好。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五、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做好监督,积极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或其它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和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沈如意、陈栋

责编/张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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