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文明交通意识,永泰县公安局决定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行动结束后转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区域
城关地区(包括樟城镇、城峰镇辖区)主要交通路口、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及医院、学校、广场、市场等路段。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交通违法
1.驾驶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
2.驾驶机动车在主次干道违法停车;
3.驾驶机动车酒醉驾、闯红灯、无牌无证、车窗抛物;
4.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加装遮阳伞、占用快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车辆、加装遮阳伞、占用快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行人交通违法
闯红灯、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开展现场劝导执法
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将组织交警大队和派出所警力加大现场执法力度,采取民警定点执勤和移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劝导或处罚。
(二)提升非现场执法质效
目前,我县城关区域电子警察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行动期间将重点抓拍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绑安全带、接打电话以及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提高专项整治的覆盖面和震慑力。
(三)加大曝光通报力度
行动期间,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与融媒体共同开展违法曝光,在“大美永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曝光斑马线不礼让、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车辆号牌,并适时组织随警报道。涉及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通违法的,交警部门将违法信息通报至所在单位,并报送县委宣传部。
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做到按灯通行、按道行驶、按位停车,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永泰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