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这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 我市一景区改造升级,超美效果图抢先看!

旅行   2024-11-13 17:16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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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专刊)
via.池州市场监管
2024年以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朱某某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4月12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朱某某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63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群众投诉线索,当事人涉嫌违法经营并改装电动车。2024年3月11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若干电动自行车、1台已改装好的电动摩托车及用于改装的零配件。经调查,当事人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违法从事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改装的经营活动,已查明违法所得3063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池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相关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二、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贵池区某电动车行隐瞒“机动车”属性销售电动摩托车案
2024年9月19日,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贵池区某电动车行隐瞒“机动车”属性销售电动摩托车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9日,贵池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称当事人涉嫌消费欺诈。经查,当事人在销售部分电动摩托车时,未充分告知消费者应当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并违规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摩托车办理临时号牌。根据相关政策,电动摩托车不得办理临时牌照,应依法取得机动车牌照并持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的规定,构成了隐瞒所提供的商品属性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贵池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青阳县蓉城镇某车行擅自加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案
2024年8月9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青阳县蓉城镇某车行擅自加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8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5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两款电动自行车的宣传牌上标称电池型号为72V 25AH,但两款车辆的合格证上标注的额定电压均为48V。经查,当事人自行拆除原车电池仓内的挡隔板,并在仓内安装6组12V蓄电池,改装后电压为72V。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擅自加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违法行为。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四、青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9月27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车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46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8日,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被抽检的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青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五、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石台县仁里镇某车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7月8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石台县仁里镇某车业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违法所得20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29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石台县仁里镇某车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爱玛”电动自行车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送检。经检测,送检车辆的“整车质量”“鞍座长度”“鞍座高度”均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仙寓山景区改造升级,超美效果图抢先看!
via.石台仙寓山

仙寓山景区改造升级,超美效果图抢先看,近日小编听说仙寓山景区建设有新进展啦~出游旅行又能有新体验,仙寓山景区部分区域正在进行改造升级,人行步道、云海观景台、七彩玉谷……紧张施工中!

(步栈道效果图)

(人行步道效果图)

新建云海观景台面积约400㎡,有直径10米玻璃观景台,配套停车场集散铺装约150㎡,方便游客更好地欣赏云雾翻腾之景。

七仙路沿途绿化提升,栽种爬藤植物,增加水泥壁画。

一线天岔口至王村绿化提升长度约600米,宽度约为1.5米。

光看效果图已经令人向往啦~就让我们一起期待TA升级后的真面目吧!


3.池州市202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办理须知
via.招考中心

一、申请毕业时间

11月27—29(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请毕业流程

(1)考生登录安徽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

(2)在毕业申请板块的“毕业申请照片上传”中按要求上传照片。

(3)照片审核通过后,在毕业申请板块的“毕业申请”中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资料照片。

①通过证书免考,需要上传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等)的原件照片。或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证书查询”截图打印并上传照片。

②通过学历免考,需要原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表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拍照上传。

已经取得专科或本科学历的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免考公共政治课的需将原有学历证书拍照上传。

③本科毕业申请,需提供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不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打印拍照并上传,毕业日期必须是2024年12月30日之前。

申请护理本科毕业的考生需将实习手册(实习鉴定)拍照上传。

(4)请考生在11月27-29日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初审中遇到问题及时与考生电话沟通。

三、《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领取时间及缴费

2025年3月6日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需要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两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按毕业生登记表中说明认真填写,无需上交,由考生自行保管。)

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同时现场缴费!(缴费标准:20元/人)  

四、领证地址

池州市招生考试中心(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楼1304室)


4.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via.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中共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用人需求,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2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计划为2名,暂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4年11月12日起在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jw.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s://czsrsj.chizhou.gov.cn/rskszx/)、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smh.com/)等网络平台发布。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8:00至2024年11月22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s://czsrsj.chizhou.gov.cn/rskszx/)。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11月25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11月25日16:00之前可以修改完善个人信息。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1:3,即可进行专业测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属机关、事业单位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为结构化面试。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内容主要是考查应聘人员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单位在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按照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要求时间上岗工作。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录用者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符合转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择优转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有关信息将在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smh.com/)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电话:0566-3386015

监督电话:0566-3386002、0566-339310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信息表


5.你转我也转,货车直行道左转被罚
via.池州公安在线
近日,318国道池州段,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上演“擦肩而过”的惊险剧!红色车辆在左转道规矩左转时,不料右侧直行道上的“大绿”也突然左转,两车险些碰上。随后,池州公安交警依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对“大绿”处以200元罚款。警方提醒:开车上道,安全首要,记得各行其道!

6.关于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暂停对外开放游览的通告
via.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尊敬的游客朋友们:

因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将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举办自行车赛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景区决定11月15日上午8时至12时暂停对外开放。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杏花村文化旅游区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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